65438+2月65438+5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回應此事,稱劉於2021上半年舉報夏某華。經核實,夏某華請假天數多,曠工、遲到、早退。周口分局已於2021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扣發績效工資;至於夏某華家庭存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經紀委核查,尚未發現夏某華本人存在收受客戶禮金、禮品及涉嫌犯罪等問題。
在女子實名舉報的視頻中,壹名長發女子戴著口罩,拿著身份證,自稱是劉。視頻中,她稱前婆婆夏某華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太康支行員工。她常年不上班,月薪,吃空餉,擁有8套房子,9個商鋪,4輛車等。,都是名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劉問,47歲的夏某華每月工資只有5000元。這些巨額財產是怎麽來的??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夏某華曠工、遲到、早退,未發現其利用職務之便涉嫌犯罪。
由於劉的舉報在網上引起廣泛討論,很多網友懷疑夏某華有貪腐問題。12、15晚,農發行河南省分行發布關於夏某華被實名舉報的聲明。
說明稱,2021上半年,劉舉報夏某華“常年不上班,吃空餉”問題,農發行河南省分行紀委責成周口分行紀委對該問題進行核查。夏某華“常年不上班,吃空餉”的問題不屬實,但發現夏某華請假天數多,曠工、遲到、早退。周口分行已於2021年6月給予夏某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扣減績效工資,對時任太康縣支行行長給予通報批評處理。6月29日下午,向記者劉反饋了核實調查情況。
同時,關於劉舉報夏某華家庭存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問題,河南分公司、周口分公司紀委未發現夏某華收受客戶禮金、禮品及涉嫌犯罪等問題。
河南農發行表示,將繼續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管理,歡迎社會各界對農發行的工作進行監督。
為什麽劉在兩次“假離婚”買房後反目前婆婆,最後變成“真離婚”?據她自述,這是她前婆婆操縱的騙局。先是以買房為由給她“假離婚”,然後變成“真離婚”,讓她身無分文,背上百萬債務,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劉稱,2017年5月,夏某華欲購買500萬元房產。因不方便前公公和兒子女兒名下持有過多房產,夏某華“哄騙”說房子以後留給孩子,讓她在懷孕8個月時辦理假離婚,還以劉的名義向銀行貸款1.9萬元,讓劉
今年1月,家庭矛盾爆發,劉被前婆婆趕出家門。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
根據劉列出的時間表,她和前夫經歷了兩次離婚。2015認識前夫,2017年4月登記結婚。同月,夏某華讓她轉賬654.38+萬元給前夫簽房屋認購書。當年6月,為了申請貸款,雙方第壹次登記離婚。8月份,為了生兒子,雙方需要去戶口復婚。5438年6月+10月,雙方因辦理銀行貸款再次離婚。年底,他們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之後壹直到2020年底,雙方壹直住在壹起。因為房產證沒下來,夏某某不讓他們復婚。
法院判決記者返還300萬元給前婆婆。今年2月18日,夏某華將劉告上法庭,稱劉某借她300萬元買房,要求還款。根據劉出具的判決書最後壹頁的照片,法院壹審支持了夏某華的請求,判令劉向夏某華支付借款3005500.63元及利息。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劉還說,法院把房子判給了自己,但她想給他們,但對方不同意讓她還錢。今年6月,劉收到了法院的強制執行書。現在房子已經貶值,劉說,“目前房子價值只有200多萬,還有654.38+0.82萬銀行貸款。”
劉說,夏某華想把房子拍賣,低價回購,這樣他們不僅拿回了房子,還向劉索賠200多萬。壹旦劉無法還錢,被列入黑名單且無能力撫養,夏某華可以再次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記者在網上裁判文書上找到了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今年3月作出的壹份民事裁定書。申請人夏某華,出生於1972;被申請人劉,出生於1994,住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支持了夏某華的財產保全申請,裁定凍結劉銀行存款3074677.27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這從側面證明了夏某華狀告劉是真的。劉還表示,前夫的家人已於65438+2月1日向太康法院起訴,要求收回孩子的撫養權。
家庭成員因為房產貶值反目成仇?劉的微博從65438+2月8日開始發布舉報視頻信息,期間也有刪除修改。有網友認為描述的事實邏輯比較混亂,有點看不懂;另外她貼的法院判決書也不是完整版本,感覺有些說法沒有切實證據。
劉提供的離婚協議書照片顯示,她與前夫曾分割位於鄭州市金水區聖龍鳳凰城D區1棟2單元1707的房產。
記者查閱法院拍賣信息發現,今年6月5438+10月,19單元同層壹套建築面積為62.82平方米的房屋以855296元的價格成交,折合每平方米13615元,房屋評估價為1073900元。安居客網站房價歷史數據顯示,本小區均價2017000—18000元。目前中介報價15500元左右。
還有“眼尖”的網友認為,這篇報道的本質是貸款買的房子貶值了,持有人和持有人都想拿回現金而不是房子,從而引發糾紛。這其實是房產中介的通病。
網友分析指出,根據劉的自述,她是鄭州戶口,有資格買房。她前婆婆開始想讓她假離婚拿個購房名額;很有可能是前丈母娘出了300萬首付,劉貸款1.92萬買了壹套500萬左右的房子。前丈母娘才是真正的投資人,劉才是借名買房的人。
如果四年前買的房子翻倍,現在價值10萬。就算是真的離婚,劉把房子賣了,還清自己名下近200萬貸款,還清婆婆300萬首付,拿到500萬現金。
但是現在房價跌了。按照劉的說法,這套房子可能貶值100多萬。與此同時,前婆婆和劉的關系也已經破裂。前婆婆起訴她首付300萬。劉還欠銀行貸款654.38+0.82萬元,房子不能降價出售。她承受不了損失,想把房子還給前婆婆,但前婆婆不同意,法院也不支持,只好舉報她。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使真因涉嫌犯罪入獄,但由於法院終審判決和銀行借款合同,劉欠銀行的錢和前婆婆的貸款都要還。房價明顯下降時也會出現類似案例,但最後壹般都是調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