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獨立買房的女性越來越多,壹是房子比男人可靠;二是不婚獨立女性自己買房是剛需;三是有結婚計劃的女性買房是為了防止以後夫妻吵架有個地方可以住。
但是我壹個女性朋友前兩年貸款買了房子,這兩年去相親, 男方壹聽她貸款買了房子,就開始“退避三舍”了, 為什麽會這樣?
女性獨立買房確實很不錯,但如果考慮結婚,相比不買房的女性,女性婚前買房可能是劣勢,因為會引發以下三大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問題。
貸款買房婚後誰來還?如果女性房子不是全款買的,那麽結婚後房子貸款誰來還?用女性自己的工資還?那也屬於婚內***同財產,如果女性懷孕生孩子,房貸是否需要丈夫幫忙還?
如果這樣,對丈夫是否公平?畢竟大家都很現實,並不是所有男人都願意無償付出。
我的前室友因為自己貸款買了個公寓,相親也被嫌棄, 對方明確無法接受婚後要幫她還房貸而不加他名字這件事。
如果加男方名,女方是不是更虧?此外即使吵架,這個房子也不算完全是自己的了,那麽婚前購房是否必要?
丈夫買房是否還要加妳的名?壹般如果女性沒有房子,婚前丈夫買房,結婚後壹般會加女性名字,然後用家庭***同財產還房貸。
但如果女性婚前買了房,妳就是有自己的房子了,那麽男方單獨買的房是否還要加妳的名字?
如果不加,女方會懷疑男方是否愛自己,如果加,那麽女方房子也得加男方名字才算公平。這很容易引發各種矛盾與爭端。
如果各買各的會不會像室友?如果妳是婚前全款買的房子,丈夫也是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雙方都不加名字, 那麽兩人就很難有壹個***同的家的歸屬感。
如果兩人都是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雙方不加名,各還各的房貸,那麽***同生活支出誰負擔?分得太清,會不會像室友不像夫妻?
而如果雙方相互加名,壹起還兩個房子的房貸,生活壓力是否會很大?
所以妳看,如果女性決定要結婚,最好不要婚前買房,特別是婚前貸款買房,會引發壹系列的難題。
當然如果壹方非常有錢,以上都不是問題。或者如果兩人非常相愛,有信心白頭偕老的,那麽婚前誰買房,甚至買不買房也都不是問題。
又或者兩人都實力相當,獨立,思想前衛,不計較錢財這些,以上也不是問題。
但奈何我們大部分人都只是蕓蕓眾生中的壹員,人生實苦,而房子又將耗盡我們十幾二十年的積蓄,所以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