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根據《貸款通則》和《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小城鎮建設貸款工作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壹、小城鎮建設貸款的適用範圍和貸款對象
(壹)小城鎮建設貸款是支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專項商業貸款。
(二)小城鎮建設貸款的適用範圍為:經濟發達、具有壹定規模和條件的建制鎮和集鎮的房地產、集貿市場、餐館和服務業的建設和開發,以及其他有還款收入來源的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3)小城鎮建設貸款對象為:從事小城鎮建設的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和運營公司或其他符合貸款申請範圍的經濟實體。
二、小城鎮建設貸款政策和原則
(壹)堅持支持小城鎮建設和鄉鎮企業與第三產業的發展,引導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適當向小城鎮集中和發展。
(二)貫徹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度集中、集約經營的原則,重點支持具有壹定發展規模和條件的小城鎮試點鎮的建設和發展。
(三)堅持安全、周轉、高效、自主經營、擇優選項、科學管理的原則。
(四)按照“短期、長期、續建、新建、重點先行、壹般”的原則,安排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
三、小城鎮建設貸款的基本條件
小城鎮建設貸款單位,除貸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壹)從事小城鎮建設和開發的承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和經營資質證書,其資質等級必須符合所承擔的建設和經營項目的要求,具有開發、建設技術和管理能力,具有開發、建設和經營業績證明。
(二)建設項目必須納入建設管理部門的統壹規劃,並有建設和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符合節約用地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房地產開發等貸款項目必須有30%以上的資本金,並有合格的貸款擔保人、貸款抵押物或質押物,企業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下,且信用等級在AA以上。
(四)其他自籌資金的落實情況,並有相關證明文件;預付款和銷售款存入農業銀行。
(五)在中國農業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接受銀行信貸監督,並定期向銀行提交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報表。
四、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申報程序
(壹)符合小城鎮建設貸款要求的項目或企業,項目承擔單位或企業應向當地農業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同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當地農業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後,應根據《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條例》和《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條件》的要求,與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商進行初選,並對意向項目進行評估和論證,出具評估報告,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
(三)各省(區、市)分行對上報的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進行審核,征求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按照優惠支持原則篩選後於年底前上報總行,並抄送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總行根據各分行上報的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進行綜合平衡,並與建設部農村建設主管部門協商後,下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和計劃。
(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下達後需要修改的,由省分行審批,報總行備案,並抄送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小城鎮建設貸款項目申報內容要求
(壹)小城鎮建設貸款單位必須向銀行提供下列材料和文件: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批準書;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土地、環保、供電和排水部門的批準文件;政府批準的小城鎮建設規劃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和工程建設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
2.出借單位法人營業執照;項目建設或運營資質證書;借款人的資產負債表和經營狀況表;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
3 .貸款抵押物、質押財產證明或擔保人出具的同意擔保的文件。
4.其他相關材料。
(二)基層行向上壹級行申報小城鎮建設貸款計劃和項目時,必須正式向上壹級行提出申請,並附單個項目說明。
六、小城鎮建設貸款管理
(壹)小城鎮建設貸款實行項目管理,經營銀行應按項目建立經濟檔案,加強貸款監測,分析和反饋貸款項目的生產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及時進行項目後評價。
(二)按照貸款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小城鎮建設貸款風險的常規監測和預警,做好貸前市場調研和項目評估,切實履行有效抵押、質押和擔保貸款程序。
(三)按照“自籌資金、同比例出資”的原則和項目建設進度,加強企業資金和賬戶管理,禁止挪用貸款,並保證貸款及時歸還。
(四)資金相對集中,突出重點支持,實行集約化貸款管理。經濟發達的小城鎮,重點支持有還款來源的商品房、集貿市場、商業、餐飲、倉儲網點和基本公共設施建設;在經濟欠發達的小城鎮,重點是有計劃、有步驟地引導壹些效益好的企業或項目在小城鎮發展。
如果妳不符合要求,妳可以去One顧問的網站了解其他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