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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壹、農村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中華人民***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二、在農村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抵押貸款的,因為《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宅基地,自留地等集體土地使用權沒有辦法抵押貸款。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抵押貸款,不過也要看自建房的市場價值,如果是老舊自建房,也沒辦法貸款。

壹、在農村宅基地可以貸款嗎?宅基地不能抵押貸款。《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禁止抵押的財產範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壹)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二、哪些財產可以抵押貸款?《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抵押財產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三、個人申請貸款的條件是什麽?《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四、宅基地可以出賣嗎?《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八條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雖然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貸款,但村民可以抵押自建房,可是,想要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不是說能夠提供抵押物就壹定可以獲得貸款,關鍵要看當事人是否有償還本息的能力。

三、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是可規定,只要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權都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宅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權上限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宅基地使用權的內並保有個人住宅及其初始取得具有無償性。宅基地使用權是壹種帶有社會福利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無償使用。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現行法律沒有進行限制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因期限屆滿而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權。高孝行宅基地使用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包經營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屆滿未繼續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壹)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慎衫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四、宅基地本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宅基證不可以辦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宅基證不符合銀行辦理貸款的條件,需要收入證明、住址證明、征信信息等資料;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壹般在18-60歲之間;(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準備資料:1.有效身份證件;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4.銀行流水;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6.征信報告;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辦理的程序壹般分為三個步驟:(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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