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公積金貸款 的借款人和原 商業貸款 的借款人必須是同壹人; 2.原商業貸款正常還款1年以上,並有貸款銀行提供的無逾期還款記錄; 3.因購建房提取 住房公積金 的,必須自提取之日起繼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4.辦理轉公積金貸款必須征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 5.辦理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必須是在市房改資金中心進行登記備案的住宅開發項目,尚未辦理《 房屋所有權 證》和《國有 土地使用權 證》的,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書或《 商品房 權屬證明》; 6.同意由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商業性 個人住房貸款 的 購房合同 、 購房 發票; 2.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借款合同 ; 3.申請人上月末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書面證明; 4.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抵押 《房地產他項權證書》或《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書》; 5.申請人及其配偶 身份證 、 結婚證 、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6.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程序: 1.咨詢申請。轉貸申請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並領取《轉公積金 貸款申請 表》,填好並提供相關資料交給原商貸銀行辦理; 2. 資料送審。貸款銀行對轉貸借款人全部資料進行審查核實後報市資金中心審批; 3.簽訂合同。市資金中心批準後,貸款銀行與轉貸借款人簽訂 公積金 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同時轉貸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 擔保合同 ; 4.資金預存。轉貸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前,將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余額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原商貸銀行的存款專戶內用於結清貸款; 5. 變更保險。轉貸借款人持原商貸保險單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房屋保險手續,保險受益人由原貸款銀行變更為市資金中心; 6.資金劃撥。市資金中心劃撥貸款資金,由轉貸銀行發放公積金貸款的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並通知轉貸借款人; 7.按月還款。轉貸借款人從結清原商業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按時還款,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8.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後壹次貸款時,本人應親自前往貸款銀行並在櫃面辦理還貸結清手續; 9.註銷抵押。借款人償還完全部貸款本息後,憑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和撤銷 房屋抵押 證明、購房合同原件或 房產證 原件及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