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擊“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2.點擊“申請”,填寫申請材料後點擊“保存”;
3.申請類別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貧困家庭畢業生和特困人員畢業生。公共服務網會通過大數據驗證比對申請資格,通過系統驗證的畢業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申請類別為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依托學校資助中心的數據,由各機構進行對比審核,畢業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以上未通過系統驗證的畢業生可點擊“上傳數據”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院校將比對我校資助中心數據或審核畢業生上傳證明材料;
4.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申請。
支持材料如下:
1.城鄉低收入家庭畢業生。上傳本人家庭經年審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本人不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需另行上傳本人家庭戶口簿)或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材料。
2.殘疾畢業生。上傳本人的殘疾人證或所在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同等材料。
3.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上傳學習期間貸款銀行和生源地助學管理中心出具的《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或同等材料。
4.貧困家庭的畢業生。上傳本人家庭的《扶貧手冊》(需加蓋公章)或鄉鎮及以上認證部門出具的同等材料。
5.特困畢業生。上傳本人的《貧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書》或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材料。畢業生上傳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學院和人力資源部門無法有效核實的,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根據公共服務網反饋的審核意見及時上傳證明材料,逾期不能受理。
職業教育畢業年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的下列畢業生,可以申請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壹)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2)殘疾畢業生;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四)貧困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殘疾家庭畢業生);
(5)特困人群畢業生。畢業生只能以壹種身份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已經享受求職創業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