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當在寧波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等;
4、依照現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購買所在地區域以外已獲得產權的自有住宅是能顧提取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指得是具有購買的房屋所在城市的有效戶口證明材料或者工作單位開具的證明。
寧波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流程:
1、領表咨詢。貸款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備齊個人身份證、當地戶口本或暫住證、公積金卡、經濟收入證明(比如銀行流水、工資單),以及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協議和首付款收據等資料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也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3、核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後,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4、開設賬戶。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
綜上所述,只要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公積金是可以在外地購置房產的,依照現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購買所在地區域以外已獲得產權的自有住宅是能顧提取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指得是具有購買的房屋所在城市的有效戶口證明材料或者工作單位開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