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對高利貸的定義不壹。通常我們所說的高利貸是指利率高於同期央行基準利率4倍的貸款。
對於高利貸,我國規定貸款利率高於同期央行基準利率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如果不是更高,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高利貸的借貸並非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無論利息多高,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債務人應當及時償還借款本金。
現在盛行的點對點借貸,壹些網貸的貸款利率往往無限接近高利貸,但不能定義為高利貸,因為只有當借貸雙方約定的貸款年利率超過36%時,這種貸款才會被稱為高利貸。相反,如果部分網貸年利率低於36%或35%,只能說明網貸利率有點高,屬於高息貸款,但不能稱為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屬於高利貸。民間借貸是民事行為,受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以謀取高額利潤。如果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如果利率超過第六條規定的限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對於認定為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可以不償還屬於高利貸的部分,債權人提出的償還請求不受法律保護,但本金和合理利息是要償還的。
不能還貸款高利貸的人可以收集證據證明屬於高利貸,超過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無效。如果民間借貸高利貸是為了詐騙,會坐牢,否則是民事案件,不會坐牢。家裏的壹些奢侈品可以查封拍賣,但是會影響正常生活的物品和房子不會被查封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