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核實後,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壹式兩份)和《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清單》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員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列明金額支付員工現金。詳情可點擊《Xi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暫行)》查看更多公積金信息。
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它可以每年提取壹次,直到貸款結清。累計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之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壹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六)支付超過家庭月收入的05%的自住住房租金;
(七)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壹)職工因工死亡,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員工為農業戶口中的非本地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第三,取款的金額和次數:
(1)在上述提取條件的第(1)和第(5)項中提取時,最近三個月存入的金額應保留在賬面上,四舍五入至第壹百位;
有上述提取條件(二)、(三)、(四)、(十)、(十壹)、(十二)的,壹次性結清公積金本息,同時註銷職工個人賬戶;
上述提取條件中第(六)項提取的,提取手續每年辦理壹次,提取金額為(月租金-月家庭工資×15%)×12,提取至第壹百位整數;
上述提取條件第(七)項的,在職職工每年辦理壹次提取手續,提取時按賬面余額保留十元和角余額並提取至整數;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時按銷戶處理;
在上述提取條件(8)、(9)的情況下,職工家庭承擔的費用超過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時按賬面余額保留十元及角余額,提取時保留至整數;職工家庭應付費用少於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付費用,取整。第八條提取情形的,提取手續應當每年辦理壹次;
第九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壹事項只辦理壹次提取手續。
(二)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無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取時限為合同簽訂之日或事件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只辦理壹次提取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工人需要資金來購買、建造、翻新和大修自己的房屋。如果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余額仍然不足,他們還可以在自願出資的前提下提取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提取總額不能超過住房購買總價。
(三)職工償還個人住房貸款後,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它可以每年提取壹次,直到貸款結清。累計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之和。
最後,我將為您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1)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核實後,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壹式兩份)和《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清單》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員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發放到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