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壹體化示範區、高新區、鴨河工業區、官莊工業區、臥龍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經濟發展和服務職工的作用,根據《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試行)》(宛政辦〔2022〕2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南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部分政策進行調整。特此通知如下:
壹、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根據本市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結合借款人及配偶的年齡、工資收入、還款能力、信用狀況、住房購買建設等綜合因素,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限額管理,最低貸款額度從以下五個限額中選擇。
(1)根據存款人數確定貸款限額。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個家庭最高貸款不超過60萬元;對借款人及配偶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不超過80萬元。
(二)根據房屋總價確定貸款限額。
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網簽合同房屋總價款的70%;購買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契稅完稅證明載明的房地產計稅價值的70%;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工程建設成本增值稅發票應納稅額的70%;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壹次結清余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款的70%和單筆最高貸款限額。
(三)根據抵押價值確定貸款額度
抵押物為單位商品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評估現值的70%;抵押物為自建私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房地產評估現值(含國有土地出讓價值)的50%。
(四)根據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限額。
在保證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支出的前提下,借款人及其配偶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等全部家庭債務的能力(以征信報告為準)不超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資收入之和的60%;借款人及配偶的月工資收入,按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當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確定。
征信報告顯示,借款人或配偶任何壹方有不定期還款的貸款,將貸款額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相加計算還款能力,每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雙方月工資收入之和的60%;發生定期還貸的,每月商業銀行貸款還款額加每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資收入之和的60%。
(五)根據存款余額確定貸款限額。
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與主借款人繳存時間之和的規定倍數確定。
即:貸款金額=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15乘以主借款人繳存時間系數(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小於10000元的,按10000元計算)。
主借款人的存款時間系數設定為:
6個月
12個月
24個月
36個月
48個月
60個月
二、關於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問題。
借款人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是指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不間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自借款人開戶之日起計算(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除外)。借款人在開戶之日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繳存時間,但可以計入繳存賬戶余額,參與計算貸款金額。
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間,借款人或其所在單位未繳存(或未繳)住房公積金的,申請貸款時,未繳(或未繳)部分還清的,可合並到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內;申請貸款時,未還(或未繳)部分未還的,借款人連續繳存時間只能從未還(或未繳)部分補繳住房公積金之日起計算。
經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其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在緩繳期內不影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職工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應按其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計算。
三、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延長至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不超過30年(含)。借款人對法定退休年齡有異議的,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材料和法律依據。
其他未調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和政策仍按照《南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不壹致的政策規定,壹律以本通知為準。
2022年5月30日南陽市住房公積金服務部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