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確實是危害 社會 的壹個毒瘤,法律上有壹些懲治措施:
壹、刑法上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但是情節嚴重要求很高,很多老賴根本不反抗,就是耍賴,提前預謀好轉移了財產,根本無從下手;
二、《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賠禮道歉之類)
7、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8、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雖然強制手段很多,但是現實當中顯得蒼白無力,比如欠錢不還的;傲來,很早已轉移了財產,申請人沒有途徑也沒有權利去查,而執行法官只是在系統上查查而已,不進壹步深入調查,反而要求申請人提供財產信息,用不了多長時間法院就下達終結執行通知書。法院最多把老賴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坐飛機、火車之類,無法打擊老賴。
老賴是指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故意拖延或拒絕履行的債務人。
行為體現 :有能力卻拒不履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以虛假訴訟隱匿轉移財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和限制高消費令。
懲罰老賴:限制相關行為、拘留、罰款及負刑事責任。
壹、行為限制
1.財產報告制度。 被執行人未履行法定義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被執行人報告財產,包括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動產和不動產、分紅、租金等。
2.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公***場合、報紙、電視媒體等平臺,面向 社會 公布其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等。
3.限制高消費令。 對生效判決不自動履行的,可以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應當下達限制高消費令。
被限制高消費的,禁止乘坐飛機、公***交通工具二等座以上,禁止購買大宗動產、不動產、入住星級酒店、子女就讀私立學校等。
二、司法拘留或罰款
被執行人隱匿財產或拒不履行法院判決,違反高消費限制令和財產報告制度,可以處罰款和拘留。
2017年10月 ,廣州壹名老賴長期不履行判決義務,卻花巨資在“小蠻腰”廣州塔上擺豪華婚宴,被執行人韓某穿金戴銀、場面盛大。
廣州越秀區法院果斷采取措施,在婚禮第二天將老賴新娘拘留。
三、刑事責任
1.妨害公務罪。 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視情節可處有期徒刑、管制、拘役。
福建泉州市, 個體工商戶丁某欠文具商42.6萬元貨款,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並轉移財產。於10月26日被泉州市晉江法院 當庭判處拘役五個月。
不管怎說,欠債不還,不能不讓坐火車飛機就了事,應該投監獄,欠3萬元壹年依此類推。和國外壹樣徒刑有幾百年,父親死了兒子頂,子子孫孫還完為止。
老賴必須入刑
對於欠賬不還的老賴,應該嚴懲,讓他們無所遁形,只要國內用身份證的地方,禁止他們用,兒女考大學禁止入學,兒女上正式單位禁止就業,子女無法去民政局領取結婚證,限制所有交通工具,無法考取國家正規證件,有的壹律撤銷。直系親屬禁止貸款及辦理各大銀行信用卡,凡辦理的壹律凍結。抓住不還錢的,根據錢數判刑。已經失信了,何必給機會。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妳沒事,因為妳這屬於民事案件,不屬於刑事案件,說破天最多就是壹年可以司法拘留30天,上半年15天,下半年15天,但司法拘留是有前提的,第壹,妳必須向法院提供老賴的位置,找不到老賴就沒有辦法拘留。第二必須是周壹到周五白天,晚上下班了不出警。現在很多老賴已經不把司法拘留當回事了,感覺進去15天沒什麽影響。很多人都壹樣官司贏了錢要不回來,老賴逍遙法外,債權人身心疲憊。現在廣東市已經出臺治理這方面的老賴了,但是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全國推廣,老賴是非常可恨,可恥的壹群人。這群人嚴重的汙染了整個 社會 的信任度,讓很多人感到仿徨,民間借貸是時代進步的產物,不是每個人去銀行都能貸款,當遇到急事時大家往往會和親戚朋友借錢周轉壹下,妳去銀行的填表,審批,能不能貸款還不壹定。什麽時候下來還不壹定。但這類人出現以後使民間借貸變得復雜了。所以希望這類人可以得到相應的懲罰。
執行不到位,應該追責。
對老賴我認為應該處以刑壹事責任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法並處以罰款
那些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按現行的法律,可以享受到以下福利待遇:
1、被責令到執行局喝茶。申報自己財產,履行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
2、不申報財產也不履行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的,由執行局予以拘留罰款。
3、拘留罰款後仍不行動的,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
4、所有的銀行賬號、支付寶賬號、微信賬號、以及以自己身份證開具的財產性賬號被凍結、監控,房產、車輛、股票等被查詢、控制。
5、執行局簽發拘留證後仍玩失蹤的,由公安機關根據相關協議規定,進行網絡布控。
6、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執行局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責任;或者由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
筆者經手的壹個案子,即墨(原籍沂水)老賴武某,因交通肇事致壹人死亡壹人壹級傷殘,法院判決後拒不履行,已經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高消費。這個老賴,筆者在調查其行蹤的時候碰到過幾次,帶著大口罩,鬼鬼祟祟,像做賊壹般,估計這樣生活,壽命不縮短十年不算正常。雖然能賴得了壹時,難道能賴壹世?下壹步等待這個老賴的將是追究拒執罪刑事責任。
1、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法釋〔2013〕17號)第壹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2、被限制高消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法釋〔2015〕17號)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3、 限制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法》第八條規定,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在大陸境內有未了結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4、 司法拘留。
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5、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實踐中,有的法院還有對APP標註老賴號碼,未成年子女來歷不明巨額財產強制執行,強制拍賣被執行人手機號,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公告懸賞提供財產線索,限制支付寶,芝麻信用等網絡支付工具和授信等等執行措施。隨著 科技 發展,相信在對被執行人的措施方面會更加嚴厲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