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整合、統壹管理是歐美等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的顯著特點。許多國家將食品安全監管集中到壹個或幾個部門,加強部門間的協調,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率。
鑒於瘋牛病、口蹄疫等動物疾病在歐盟成員國的蔓延,歐盟委員會於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歐洲食品安全局(FSA),對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進行監控。歐盟食品安全局由管理委員會、咨詢論壇、八個專業科學團體和科學委員會等組成。它負責統壹管理歐盟範圍內所有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事務,就食品安全問題與消費者直接對話,建立成員國食品衛生和科研機構的合作網絡,並向歐盟委員會提交決策意見。歐盟食品安全局沒有制定規章制度的權限,只負責監管整個食物鏈,根據科學家的研究成果進行風險評估,為制定法規、標準和其他管理政策提供信息依據。
在FSA的監管下,壹些歐盟成員國也對原有的監管體系進行了調整,將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集中在壹個部門。2001年,德國將原食品、農業和林業部改組為消費者保護、食品和農業部,接管衛生部消費者保護和經濟技術部的消費者政策制定職能,統壹監管全國食品安全。2002年,它建立了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和聯邦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局。丹麥通過不斷改革,將原來負責食品安全管理的農業部、漁業部和食品部合並為食品農業漁業部,形成全國統壹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法國成立了食品安全評估中心,荷蘭成立了國家食品局。
65438-0998美國政府成立了“總統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統籌美國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員會成員由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環保局、科技政策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該委員會的主席是農業部長、衛生部長和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主任,形成了監督食品安全的三駕馬車。美國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的特點是職能不重疊。壹個部門負責壹個或幾個產品的全部安全工作,在總裁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壹協調下,實現食品安全工作的壹體化管理。
目前美國的食品安全體系主要涉及六個部門,即衛生部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農業部的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動植物衛生檢驗局(APHIS)、環境保護局(EPA)、商務部的國家漁業局(NMFS)、衛生部的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其中,FSIS負責肉、禽、蛋產品的安全,FDA負責食品摻假、不安全隱患、誇大標簽和FSIS職責之外的宣傳;APHIS主要保護動植物免受病蟲害侵害,EPA主要維護公共和環境衛生,避免農藥對人體的危害,加強對寵物的管理;NMFS執行海鮮檢測和分級程序,而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負責研究和監督與食品消費有關的疾病。同時,海關負責對進口食品進行定期檢驗、留樣和監控。
此外,聯邦當局也有壹些食品安全機構,如國家衛生研究院(NIH)、農業研究機構(ARS)、州際研究、教育和推廣合作機構(CSREES)、農業市場機構(AMS)、經濟研究機構(ERS)、谷物檢驗、包裝和堆料場管理局(GIPSA)、美國代碼辦公室等。,與州和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合作。
第二,建立和完善法制的原則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順利實施的基礎。歐美發達國家大多建立了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物鏈所有環節的法律體系,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提供了依據。
從65438年至0906年美國第壹部與食品相關的法律《食品藥品法》開始,近壹個世紀以來,美國政府制定和修訂了35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其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有7部。這七項法令包括全面的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公共衛生服務法和食品質量保護法。還有非常具體的聯邦肉類檢驗法、家禽產品檢驗法、蛋制品檢驗法和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定了明確的標準和監管程序。比如《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對摻假食品、貼錯標簽食品、緊急情況下的食品控制、有爭議時的司法復議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監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美國設置了公眾參與決策和公正執法的專門法律法規。管理機構必須遵守的程序法包括行政程序法、聯邦咨詢委員會法和信息公開法。
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主要職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並予以執行。這些標準包括對摻假和摻假食品的壹般禁令,對食品中不同化學殘留物允許量的具體限制,產品本身的標準和加工程序的標準。負責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主要部門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美國除肉類和禽類產品以外的國內和進口食品安全,以及制定畜產品獸藥殘留最大限量的法規和標準;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新農藥和毒物、垃圾等方面的安全,制定農藥和環境化學品的殘留限量及相關法規。
為了統壹和協調內部食品安全監管規則,歐盟在過去30多年裏先後制定了《壹般食品法》、《食品衛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法規,形成了強有力的法律體系。歐盟還制定了壹系列食品安全標準,主要包括動植物疾病控制、藥物殘留控制、食品生產衛生標準、良好的實驗室檢驗、進口食品準入控制、出口國官方獸醫證書要求、官方食品監控等。
2000年初,歐盟發表了《食品安全白皮書》,提出了80多項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措施,以應對未來幾年可能遇到的問題。白皮書包括食品安全政策體系、食品監管框架、食品管理體系、食品安全國際合作等。它是歐盟及其成員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管理機構的基本指南。
第三,實施風險管理原則
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是通過選擇和實施適當的措施,盡可能控制食品風險,保護公眾健康。風險管理的程序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措施的評估”、“管理決策的實施”、“監測和評估”等。風險評估是對所有食品的風險因素進行系統、客觀的評估,運用科學手段研究風險因素的特征,分析其影響範圍、涉及人群和危害程度;風險管理措施的評估包括確定現有管理方案、選擇最佳管理方案和確定最終管理措施。監測和評估是指評估實施措施的有效性,並在必要時審查風險管理和評估。風險管理是壹項綜合工程,不僅要考慮與風險相關的因素,還要考慮政治、社會和經濟因素。管理者需要了解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不確定因素,並在風險管理決策過程中加以考慮。
以美國為例,總統的食品安全計劃強調了風險評估在實現食品安全目標過程中的重要性。這壹計劃呼籲所有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聯邦政府機構建立“跨機構風險評估協會”,通過鼓勵研究和開發預測模型和其他工具來促進微生物風險評估的進展。管理機構在實施各種風險管理對策方面也取得了進展,如實施HACCP(風險分析和關鍵控制點)作為新的風險管理工具,識別可能存在的風險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範。
歐盟食品安全局成立後,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得到進壹步加強。管理局的壹項重要職能是根據理事會和成員國的要求,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並提供獨立的科學建議,作為管理當局風險管理決策的依據。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負責食品安全評估和研究。
第四,信息公開透明原則
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風險信息的交流和傳播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歐美國家非常重視公眾的知情權。重點放在“保持政策制定每壹步的透明度。”
美國政府強調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開透明,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統,通過定期發布食品市場檢查等信息,及時通報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並在互聯網上公布管理機構的賬單,使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實情況,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同時,政府也為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平臺,並加強對媒體的管理,要求媒體以客觀、準確、科學的食品信息服務社會,不得炒作新聞,制造轟動效應牟利,造成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恐慌。美國法律要求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規時,允許國內外任何個人和單位在政府決策的基礎上獲取信息並提出意見,以保證法規的修改以公開、透明、互動的方式進行。
為了提高食品安全的透明度,歐盟公布了食品安全局開展的環境風險評估、人類和動物健康與安全風險評估等科學建議的結果。管理委員會舉行的會議也是公開的,並邀請消費者代表或其他有興趣的組織觀察政府的壹些活動,以便公眾能夠廣泛地獲得政府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
五、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則
歐美國家的食品安全監管強調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有效控制,包括生產、收獲、加工、包裝、運輸、儲存和銷售。監管對象包括化肥、農藥、飼料、包裝材料、運輸工具、食品標簽等。通過全程監管,提前防範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潛在危害的風險,避免重要環節的缺失,並在此基礎上實施問題食品的追溯制度。
在美國,食品安全由壹個部門負責,使得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的責任主體清晰,易於操作。目前,在美國已建立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中,最典型的是食品生產企業廣泛實施的通用良好生產規範(GMP)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系統(HACCP)。GMP規定了為了保證衛生條件,什麽樣的建築、設備、器材、裝置是必須的,必須避免什麽錯誤,還涉及到通風設置、設備清洗等要求。同時,相關部門應實施有害生物安全管理規範,制定良好的農業生產規範,以減少農藥殘留和微生物對最終食品的危害。
歐盟食品安全白皮書明確提出加強和鞏固從農田到餐桌的控制能力,全面完善全過程監管體系。歐盟及其主要成員國建立了統壹的追溯系統數據庫,包括標識系統和編碼系統,詳細記錄生產鏈中被監控對象的運動軌跡,監控食品的生產和銷售。歐盟也建立了食品追蹤機制,要求飼料和商品經銷商記錄原料來源和成分保存情況,要求養殖戶或養殖企業記錄飼養牲畜的詳細過程。例如,歐盟規定,牲畜飼養者必須記錄包括飼料類型和來源、牲畜疾病、使用的獸藥類型和來源在內的信息,並妥善保存。屠宰加工廠收購活畜時,養殖戶必須提供上述信息的記錄。牲畜肉屠宰後的切塊也必須有強制標識,包括追溯號、產地、屠宰場批號、切割廠批號等。通過這些信息,可以追溯每壹塊牲畜肉的來源。此外,歐盟還建立了轉基因生物的追蹤體系,要求生產商和食品經營者傳遞並保留其所經營的轉基因食品的詳細信息。這些信息必須通過商業鏈傳遞,保存時間不得少於5年,以保證轉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
第六,限定責任主體的原則
在英美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產加工者的責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對食品生產加工者的監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美國法律規定,企業作為當事人,對食品安全負有主要責任。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食品,保證生產銷售的食品符合安全衛生標準。政府的作用是制定相應的標準,監督企業按照這些標準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生產食品,必要時采取制裁措施。違反者不僅要承擔向受害人賠償的民事責任,還要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制裁。
在歐盟和主要成員國的食物鏈中,生產和加工食品的經營者的責任非常明確。歐盟食品安全白皮書規定,食品生產加工者、飼料生產者和養殖戶承擔食品安全的基本責任;政府當局通過國家監督和控制系統的運作確保食品安全;該委員會評估政府主管部門的能力,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制定食品安全措施,並通過檢查和檢驗促進國家監督和控制系統更上壹層樓;消費者負責食物的儲存、處理和烹飪。
七、專家參與的原則
隨著新資源、新材料、新技術在食品生產加工中的廣泛應用,以及更多環境汙染物的出現,食品危害因素越來越復雜,風險越來越大,給食品安全監管帶來巨大挑戰。充分利用專家的力量,讓他們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已經成為各國的共識。
美國政府壹方面組織管理機構內部的優秀科學家加強前沿問題的研究,另壹方面積極利用政府部門以外的專家資源,通過技術咨詢、合作研究等多種形式為食品安全管理服務。同時,我們與世界衛生組織、糧農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保持密切聯系,分享最新的科學進展。政府還充分利用檢驗機構的專業力量。美國的食品檢驗機構有大量的食品工藝學、微生物學、營養學和衛生學的專家。在政府的統壹組織下,他們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系統地開展食品安全調查,收集和分析樣品,監測進口產品,從事消費者研究。
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知識培訓也是食品安全專家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方式。美國農業部的消費者熱線每年都會回答大量消費者關於食品安全知識、風險防護和營養搭配的咨詢。
歐盟食品安全局設立了八個專門的科學組,分別是食品添加劑、調味劑、加工輔料和與食品接觸的物質;動物飼料中使用的添加劑、產品或物質;植物衛生、植物保護產品及其殘留物;轉基因生物小組;飲食產品、營養和復原力小組;生物危害(包括瘋牛病)組;食物鏈汙染組;動物健康和福利部。在科學委員會的協調下,8個小組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專項研究和科學評價,為食品安全管理局的各項決策提供技術支持,為制定法規和標準提供基礎數據。此外,在發生食品危機時,歐洲理事會將成立壹個危機管理小組,歐洲食品安全局的科學家將負責向該小組提供必要的科學和技術建議。
八、充分發揮消費者作用原則
歐美等國家非常重視消費者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特別是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過程中,充分聽取消費者的建議,確保自己的工作能夠真正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美國允許並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立法和修訂過程。立法機關通常發布議案提案預告,提出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征求公眾意見;在最終法規公布之前,應該給消費者提供討論和評論的機會;當遇到特別復雜的問題,需要立法機關以外的專家意見時,立法機關也會根據需要通過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舉行公開會議,收集消費者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如果個人或機構反對立法機關的決定,他們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
九、預防為主的原則
歐美國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視預防措施,將科學的危害分析作為制定食品安全體系政策的基礎。HACCP體系作為世界公認的有效的食品安全和質量保證體系,已在歐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廣泛應用。
HACCP體系的目標是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的食品安全危害。通過對食品生產全過程的分析,找出對食品安全有影響的環節,確定關鍵控制點,並對每個關鍵點確定測量限值和監控程序,對生產中的關鍵點進行嚴密監控,壹旦出現問題,采取糾正和控制措施,消除隱患。運用HACCP體系不僅可以對整個生產過程進行全面監控,而且可以使食品的加工、生產、包裝、儲存、銷售和消費在統壹的法規約束下運行,突出重點,降低食品安全控制的總支出,提高經濟效益,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礎。HACCP體系還要求企業有嚴格的檔案制度(檔案的保質期至少要等於所生產食品的保質期),對食品鏈的各個環節都有明確的要求,便於區分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提高相關部門的工作效率。
美國也建立了食品和飼料成分的控制系統。例如,為防止瘋牛病的傳播,政府依據行政程序和法律的有關規定,在充分征求行業協會、專家、相關利益群體和消費者意見的基礎上,嚴禁使用某些動物蛋白飼餵反芻動物,從飼養環節控制瘋牛病的發生。美國政府通過嚴格的審查,努力減少食品添加劑和農藥對食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據規定,在任何食品添加劑上市之前,生產者必須提供其產品安全性的證明,管理當局將評估相關數據,並在必要時進行詳細測試,以確定添加劑的安全性。所有審查活動都有詳細記錄,並應公開。
歐盟建立了由歐盟委員會、歐盟食品安全局和成員國組成的食品危害快速預警系統。壹旦發現來自某壹成員國或第三國的食品和飼料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且該國無法完全控制風險,歐盟委員會將啟動快速預警系統,采取終止或限制問題食品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成員國收到預警信息後,會采取相應措施,並告知公眾危害。預警系統的啟動取決於委員會對具體情況的評估結果,會員國也可以建議委員會啟動對某些危險的預警系統。
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實踐證明,集中、高效、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關鍵。對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原則的研究,可以為我國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提供寶貴的經驗。近年來,北京市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進行了壹些探索,逐步形成了適合本市特點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框架。上述原則在該制度中有所體現,我們將在今後的食品安全監管實踐中繼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