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產權不明確或者產權存在糾紛的房子,明年依然可能賣不動,貸款無法辦理
就如同人有身份證才可證明其身份壹樣,房屋產權就是房子歸屬的有效證據,產權上寫誰的名字,這套房子的歸屬就屬於誰。房屋產權的重要性大家也明白,所以在買房時也不會忽略,但是在買房過程中,要特別註意產權不明確或者存在產權麻煩事的房子。
上面這種房子,壹般在市場是很難出售出去的,所以要多留意該房子的掛牌時間,當然了,這種房子也難以出售,更別說貸款的辦理了。那麽,在實際生活中,具體有哪些房子是屬於產權不明確的呢?舉個例子,如果是父親買的房子,在買房手續沒有辦理完成之前父親去世。
在之後,如果兒子想要將這套房子賣掉的話,從法律上來說,是不可能直接轉手的,因為這套房子的產權歸屬存在很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自然就是房屋產權還沒有明確這個問題了,如果歸屬原有購房人則無法繼續辦理手續,所以需要把房產權理順了之後才能出售。
二、非商品房的多種產權形式的房產,隨著市場規範化,難以買賣,也難貸款
我國五千年文化歷史,而且各地差異化非常明顯,在房地產領域也體現得淋漓盡致,自古以來百姓自建房就壹直是主流房產形式。當然了,自我國房地產行業發展以來,多元化產權也壹直是我國房地產發展的壹大特點。
在房地產行業剛剛興起的時候,並沒有相應的法律約束,在商品房產權正式產生法律效應之前,非商品房的產權形式大量存在,大量到怎樣的壹個程度呢?小編覺得可以用占據了樓市的主導地位來形容,例如小產權房、宅基地房、公***產權房等。
直到現在,這些房子仍然還在大量存在著,不過,需要提示的是,非商品房產權形式的房子可能難以出售,並且難以辦理按揭貸款。就拿壹個大家在實際生活中都比較熟悉的小產權房來說吧,小產權房就可能賣不掉、難貸款。
三、房齡超過壹定年限的房子,壹般超過20年之後,就存在出手不易和貸款難的情況了
雖然房子的功能是居住型,但不可忽略的壹點就是,房子也屬於壹件商品,商品肯定是越用越舊的。新房在經過長時間地居住之後,也是會漸漸有些磨損的,尤其是居住使用20年之後,房子就會變得非常老舊。
就拿現在人們熟知的老城區、城中村、老破小來作例子,在20年前也是非常豪華、時尚的房地產標桿類型,但是隨著歲月的侵蝕,如今人們連住進去的欲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