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大對民族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多角度、深層次加大《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執行和檢查力度,在全市範圍內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使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二)積極落實民族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在制定優惠政策中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具體傾斜內容,爭取加大優惠額度,避免民族區域自治法不能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和項目資金安排,不斷加大基礎設施、“三農”、教育、衛生、文化、科技、醫療等項目建設投入,以科技扶貧為切入點,以科教育人為中心點,突出治窮與治愚,加強扶貧與扶智,充分利用優惠政策發展民族地方經濟,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
(三)以民族傳統節會、民族傳統習俗等民族非物質文化為載體,延伸產業鏈條。抓好民族風情展演精品工程,把兩民企業做強,實現地方經濟的又快又好發展。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建設小康恩施、和諧恩施。
(四)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目錄是界定民品生產企業並進行扶持的基礎。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傳統的民族特需用品產生了變化,有的已漸消失,也有壹些新的特需用品產生,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思想,以滿足少數民族特殊的生產生活需要為宗旨,重新確認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民族貿易企業名單。原始生態農業、林業、畜牧業等在市場化滲透下,逐步向現代農業、現代林業、高新技術產業方向轉化,民族特需用品也包含了現代生活內容和工藝流程。因此,建議少數民族特需用品目錄應增加生態農業自然產品、保持生態環境的綠色產品、經過現代技術加工和改造過的傳統產品和再生資源高新技術產品等生產企業,賦予少數民族特需用品新的內涵。
(五)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兩民企業的宏觀指導和動態管理。在作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針對兩民企業的申報、審查、管理、監督等工作制定壹套管理靈活、操作方便的規程,使兩民企業優惠政策及時有效地落實到急需扶持的兩民企業之上。
(六)企業要加強與民族工作部門的聯系,互通信息,建立行之有效的互動機制,及時掌握國家的優惠政策,真正用好、用足國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的發展,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