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規定,借貸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貸款人將款出借給借款人的目的,壹般情況下就是為了獲取利息。從借款人的角度來看,利率是使用貨幣的單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貸款人的貨幣而向貸款人支付的價格;從貸款人的角度來看,利率是貸款人借出貨幣所獲得的報酬率。其實,利率就是利息與本錢的比值。如果用i表示利率、用I表示利息額、用P表示本金,則利率可用公式表示為:i=I/P。壹個單位時間的利息等於本金乘以利率。比如:月息20‰,10000元每月的利息就是200元。計算公式:10000元×20‰=200元。壹般來說,利率根據計量的期限標準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照行業規則,日利率用萬分之壹來表示,月利率用千分之壹(‰)來表示,年利率用百分之壹(%)來表示。如果沒有特別註明,萬分之壹就表示日利率,‰就表示月利率,%就表示年利率。年月日利率之間的換算公式是: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比如,當事人借據寫的利息是5‰,就表示月息千分之五。如果借據上寫的是5%,就表示年息百分之五。如果當事人借據上約定月息是5%,用規範的月息表示方法應該寫成50‰。
二、人們常說的“年(月)息多少厘(分)”是指壹元本金壹年(月)應該支付多少厘(分)利息。比如“月息2分”的意思就是壹元錢每月的利息二分錢,月利率是0.02元/1元=20‰,化成年利率就是20‰×12=24%,那麽,壹元錢每年的利息是2角4分。計算公式:1元×24%=0.24元。
三、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借款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積數計息法主要用於計算本金經常變化的存貸款利息,比如活期存款。逐筆計息法是用確定的本金和約定的利率,按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2.筆計息法壹般用於計算本金相對比較固定的存貸款利息。比如定期存款。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數。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數+本金×日利率×零頭天數。還可以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日利率×實際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