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合同主要內容包括:1,應寫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基本信息;2.說明抵押財產的名稱和數量;3.註明貸款的種類、幣種、用途和金額;4.註明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示範文本1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壹致的原則,本合同各方應遵守各自的責任。
貸款條款的第壹部分
第壹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貸款金額: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如數字不壹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內月利率為%。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還款方式:
1.到期壹次性還本付息,利息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付息日為每(月/季)末。貸款到期時,利息應隨本金壹並清償。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另有約定外,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貸款實際服務期計收利息,雙方約定如下。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還本付息的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發生下列情況時,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壹定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2.抵押物毀損、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目的,且借款人、抵押人無法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2.確保這筆貸款不被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約定獲取貸款本金,並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確保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完成後日內,將貸款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貸款本息,並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為保證借款人正確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將其擁有並有權處分的位於高密市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產)抵押,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糾紛、被查封、抵押、出租等情況。有人同意將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壹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雙方確認,前條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天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應持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而無法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是否有其他債權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承擔該房地產的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居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已充分預測本合同項下抵押實現的風險。抵押人是否應為第二套住房另行出具擔保聲明,貸款人和抵押人應選擇以下約定:
1.抵押人無需為第二套住宅出具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聲明,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轉讓、清償債務或給抵押財產增加其他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註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還清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配合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註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形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借款人提供的文件、證件虛假或不合法,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相應利息,並可依法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分別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支付的直接費用,並分別向借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總額%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下列行為導致抵押註銷手續不能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的,貸款人應向抵押人支付貸款本金總額%的違約金:
(1)借款人無正當理由,在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註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導致他項權利證書遺失或毀損,不能及時辦理抵押註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地址、電話變更,無法聯系,無法按約定辦理抵押註銷手續;
(四)其他可能影響抵押註銷程序的行為。
5.抵押人隱瞞抵押物的存在、爭議、扣押、抵押或出租等情況,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修改、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簽署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雙方選擇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後,本合同終止;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各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相關部門留存壹份。
第二十壹條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範文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1.甲方於年月日向乙方借入人民幣,期限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價款利率為每月%,乙方應在每月前支付當月利息,壹月份結息。
2.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為:。雙方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遇政府征收,甲方有權提存補償金或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擔保的抵押財產: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在乙方向甲方歸還貸款或未按時支付利息之前,抵押不可撤銷。乙方自願放棄抗辯、訴訟和仲裁的權利,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是乙方的真實表示和承諾..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無權出售、轉讓、贈與、轉售或抵押資產。
7.在抵押合同期間,如乙方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而受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抵押財產恢復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65,438+00%的違約金。
九。如乙方隱瞞抵押財產的存在、爭議、查封、扣押或抵押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賠償並補償甲方主合同貸款總額65,438+00%的違約金。
X.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壹方不得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民間借貸抵押合同範文3
貸款人: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本合同各方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保證* * *遵守。
第壹部分貸款
第壹條貸款種類:這種貸款行為屬於民間借貸。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借款人經營活動的流動資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和人民幣(小寫)(如數字不壹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期限:從* *月至* *月。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及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年利率為%,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應在貸款到期時壹次性還清貸款本息。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逾期還本付息的,每日按貸款金額0.3%的罰息率支付滯納金。在法院發出的支付令或執行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期限後,按雙倍利率即每日千分之六支付逾期利息和貸款違約滯納金。
2.如實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等材料,在審查貸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時積極配合。
3.如發生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最遲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變更住所和聯系方式時,應及時在三日內告知借款人,並對借款人的所有信息保密,未經同意不得告知任何人。
5.借款人應承擔簽訂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司法、評估和服務費)。
第二部分抵押和擔保
第七條抵押物:為保證借款人正確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向借款人提供其有權處分和擁有所有權的地址、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編號:)的合法房地產抵押,作為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抵押財產經業主和承租人雙方同意。此外,抵押人自願將位於地址廠房內的設備抵押給借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設備清單見附件。
第八條抵押價值: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實際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元。本合同項下抵押廠房設備的評估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實際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小寫)¥元。
第九條抵押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範圍包括貸款金額所需的全部費用、逾期貸款利息、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律師費及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其他費用。在貸款清償前,保證人和抵押人無條件承擔連帶債務及由此產生的壹切民事責任。
第十條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間,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其維修和保養,確保抵押物處於良好狀態,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壹條補充擔保: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五日內向貸款人提供相當於減少價值的擔保。保證人被視為本合同的簽約方,自願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轉讓、清償債務或設定其他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或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抵押物的評估:抵押期間,如貸款人認為需要對抵押物進行重新評估,抵押人必須予以配合。經重新評估,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當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物的處分:如借款人未能正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貸款人的鑒定費、評估費、執行費、拍賣費、過戶費、律師費等壹切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承擔。
第十五條抵押人和保證人承諾,如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貸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抵押人和保證人將自願放棄抵押財產的居住權,並在十日內自行選定住所,為貸款人處分抵押財產和實現債權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協議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借款人取得借款借據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本合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壹切費用之日終止。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 *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條款繼續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修改不影響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相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簽約方同意,當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自願放棄抗辯權,自願接受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視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視為違反本合同。
如本合同條款因故部分無效,不影響貸款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貸款到期時,如按時歸還,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如貸款逾期十天未還,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壹致承諾自願將抵押物交由貸款人拍賣償還債務,並承擔因違約而產生的壹切費用。抵押人和保證人承諾自願以其全部動產和不動產向貸款人抵扣全部債務。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借款人、抵押人和保證人應承擔借款人在訴訟中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壹條簽約方已完全認可本合同的上述條款,完全理解和完全同意上述條款,並明確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無異議和疑問。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借款人提供的身份和地址是借款人真實的永久地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人民法院起訴時,郵寄至該地址視為借款人收到並應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電話:
身份證號碼:郵寄地址:
借款人(簽名):電話:
身份證號碼:郵寄地址:
抵押人(簽字):電話:
身份證號碼:郵寄地址:
擔保人(簽字):電話:
公民身份號碼:郵寄地址: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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