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依據:民事訴訟法
1.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
2.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第壹百七十六條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經本院院長批準。
4、人民法院應當自第二審案件立案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小額信貸和私人借貸的區別
1.小額貸款公司放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於法律主體的不同。
2.小額貸款公司是國家批準的法人機構,不吸收存款,只提供小額貸款業務;民間借貸對借款人沒有限制,即借款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或其他組織。
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
1.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指導意見》,可以知道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者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民間借貸的性質
1.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規定,本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及相互之間的融資行為。
2.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因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發生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參考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