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行業,spv公司是指特殊目的載體,也稱為特殊目的組織/公司。其功能是購買和包裝證券資產,在此基礎上發行證券資產,並在離岸證券資產的過程中向外國投資者籌集資金。它是指接受發起人的資產以合並和發行其支持的證券的特殊實體。特殊目的公司的最初概念源於中國墻的風險隔離設計,主要是為了實現“破產隔離”的目的。
特殊目的汽車的經營範圍受到嚴格限制,因此它是壹個不會破產的高信用實體。SPV在證券和資產中占據特殊地位,是整個證券和資產流程的核心,所有參與者都將圍繞它開展工作。特殊目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特殊目的公司和特殊目的信托。壹般來說,特殊目的公司不需要註冊資本,也沒有固定的員工或辦公場所。特殊目的機構的所有功能都事先分配給其他專業機構。
特殊目的公司必須確保獨立性和破產隔離。當特殊目的機構成立時,通常由慈善機構或無關組織所有,因此特殊目的機構將按照既定的法律法規運作,以避免利益沖突和偏袒。特殊目的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基本相等,其剩余價值基本可以忽略不計。特殊目的公司可以是壹個法人實體。特殊目的公司可以是空殼公司。特殊目的公司也可以是國家信用的中介。
中國特殊目的載體公司行業現狀
1.信任形式
spv公司的含義取決於其現有形式。1995截至3月,全國具有法人資格的信托機構共有392家,資產總額超過6000億元,占全部金融資產的10%。信托業的發展彌補了我國傳統單壹銀行信貸的不足,為利用社會閑置資金、引進外資、拓展投資渠道、促進市場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途徑。
由於歷史原因,信托投資公司熟悉貸款業務,與銀行保持良好關系,從事證券承銷業務,熟悉證券市場。壹些由地方財政、政府職能部門和銀行全資控股的信托投資公司具有壹定的官方地位,這對於政策性較強的不良證券資產和住房抵押貸款具有獨特的意義。
與此同時,自1998年中國政府整頓信托業以來,信托投資公司大規模關閉和轉讓。其他信托投資公司大多由地方金融機構控股,資金充足,資本結構合理,信譽良好。特別是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在國際金融市場上仍具有壹定的影響力,並在國外發行了許多證券和債券,是中國引進外資的最早窗口。因此,部分信托投資公司具備成為證券資產試點的條件。
2.公司形式
中國有五種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不超過壹定數量的股東(少於50人)組成的企業法人。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其債權人承擔責任。我國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立法較為完善,特殊目的機構可以采用這種形式。有幾種情況可以詳細分析。
壹個案例是國有獨資公司。例如,美國有全國抵押貸款協會、聯邦全國抵押貸款協會和聯邦住房抵押貸款公司,而香港有證券抵押貸款公司。這些做法可以借鑒。我們還可以成立壹家由政府支持的國有獨資公司,其業務是購買銀行和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並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其第壹筆註冊資本由基金和特別政府投資。
之後,它可以發行公司債券來籌集資金,所籌集的資金專門用於購買住房抵押貸款。這種模式應以《公司法》關於國有獨資公司的規定為基礎。根據《公司法》,國有獨資公司也有資格發行公司債券。因此,這種模式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可操作性,基本不存在法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