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前期準備階段
在ppp模式中,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包括項目發起和項目準備兩個部分。
1、項目發起。
項目發起階段的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啟
動準備和前期調研:組建項目實施班子、制定整體工作計劃、開展項目調查等。
實施PPP模式是壹個系統工程,其復雜、專業程度極高。壹要組建壹個PPP項目實施團隊,由市政府牽頭,規劃、建設、土地、發改、財政、審計、國資委、法制辦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二是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責任分工、目標任務和實施工作計劃安排等;三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或機構梳理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擬新建項目和存量項目,決定可以通過PPP模式運作的具體項目清單,構建PPP項目庫。
2、項目準備。
項目準備階段工作主要是項目策劃實施方案研究和編制:壹是聘請顧問團隊;二是項目協議;三是開展項目的前期論證,確定項目範圍和實施內容(項目建設規模、主要內容和總投資);四是前期溝通,研究項目模式,設計項目結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五是設計項目主要商業原則;六是財務分析,編制財務模型;七是確定投資人比選方式和原則(確定投資人應具備的條件和能力及招標方式;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八是組織相關單位討論方案;九是實施方案公示和報批。
在項目實施的最初階段,需要考慮項目的可融資方式和財政是否負擔得起,並要評估傳統方式與PPP方式之間的效率比較,分析該項目是否適合采用PPP方式,擬定項目協議。
聘請專業咨詢機構,負責研究項目模式,設計項目結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關鍵是設計項目主要商業原則,進行財務分析,編制財務模型。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論證,並報市政府批準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二)項目招投標實施階段。
項目招投標實施階段包括協議編制、競爭性程序、簽署協議三個部分。
1、協議編制。細化研究協議文件編制:研究和分析項目的技術、商務邊界條件(如:投資、運營成本與收益測算,回購總價、回購期限與方式,回購資金來源安排和支付計劃);落實建設內容分工、投資範圍(投資建設期限、工程質量要求和監管措施);研究和編制項目協議等法律文件(項目移交方式及程序、項目履約保障措施、項目風險和應對措施等);落實招標條件。
2、競爭性程序。主要包括:發布項目信息;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制定評標標準、評標細則和評標程序;成立評標工作組,開標、組織評標;編寫評標報告,推薦候選人;與候選人澄清談判。
3、簽署協議。先草簽項目協議,中標人在約定時間內辦理好項目公司成立的有關事宜,資金到位,政府配合完成資產交割及項目審批有關事宜,正式與項目公司簽約。
(三)項目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包括項目建設和項目運營兩個部分。
1、項目建設。首先,項目公司與各聯合單位簽訂正式
合同,包括貸款合同、設計合同、建設合同、保險合同以及其他咨詢、管理合同等;其次,項目公司組織各相關單位進行項目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項目開發的過程進行監督,出現不符合合同的情況及時與項目公司溝通,並確定責任主體。工程驗收試運營合格以後,開發階段結束,項目進入運營階段。
2、項目運營。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
約定特許經營期限。在整個項目運營期間,項目公司應按照協議要求對項目設施進行運營、維護。為了確保項目的運營和維護按協定進行,政府、貸款人、投資者和社會居民都擁有對項目進行監督的權利。
(四)合同終結階段。
轉移中止是項目運作的最後壹個階段,包括項目移交和項目公司解散等內容。
1、項目移交。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要將項目的
經營權(或所有權與經營權同時)向政府移交。在移交時,政府應註意項目是否處於良好運營和維護狀態,以便保證項目的繼續運營和服務提供的質量。
2、項目公司清算。項目移交以後,項目公司的業務隨之中止。因此,項目公司應按合同要求及有關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清算、註銷等相關手續。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壹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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