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是指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21,員工月繳存基數為2020年6月65438+10月1至6月65438+2月31,工資總額除以6月12。2021新員工從工作第二個月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費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2021新調入職工自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費基數為調入當月工資。
特別說明:2020年職工在繳存單位工作不滿壹年的,繳存基數為2020年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
例如:
1.員工A於2021年3月入職,加入A公司,2021年4月,A公司發放工資6000元,故A公司應在4月為A增加職工住房公積金,其繳存基數為6000元。A公司在核定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庫存時,A的基數還是6000元。
2.員工B於20218年5月調入B公司,B公司於20218年5月支付其工資8000元,故B公司應於5月為B公司增加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8000元。B公司在核定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庫存時,B公司的基數還是8000元。
3.員工C於2020年8月開始在C公司工作,2020年8月至6月月薪5000元。5438年6月+2020年2月,丙收到丙公司發放的年終獎10000元,丙公司在辦理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庫存審批時,丙的繳存基數應為(5000*5+10000)/5=7000元。
住房公積金每年調整方式:
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為5%至7%。單位可以在5%至7%的範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壹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1,城鎮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須有不低於總房價30%的自籌資金作為購房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壹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壹個家庭只能同時申請壹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6.貸款人必須在本省城鎮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公積金貸款額度升級後可以更改嗎?
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後能否更改,要視情況而定。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後,如果借款人仍處於公積金貸款申請過程中,且未簽訂貸款合同,那麽此時可以更改貸款額度,然後繼續申請貸款。如果已經簽訂了公積金貸款合同,即使以後增加了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借款人也不能修改貸款金額,只能以貸款合同條款的金額為準。如果借款人想解約,需要支付壹定的違約金。大部分地方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公積金余額有關。余額越多,額度越高,但限額不超過當地政府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此外,公積金貸款額度分為個人貸款額度和夫妻貸款額度,夫妻貸款額度上限高於個人貸款額度。如果想獲得相對較高額度的貸款,那麽夫妻可以壹起申請公積金貸款。
工作公積金賬戶變更會有變化嗎?
1.新單位與原單位在同壹城市的,公積金賬戶自然不變,新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也直接繳入原賬戶;
2.如果新單位和原單位不在壹個城市,那麽新單位要繳納住房公積金,壹般需要重新建立壹個公積金賬戶,在新建立的賬戶中繳納,而不是在之前建立的公積金賬戶中繳納住房公積金。至於原來交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先轉到新的賬戶,也可以先存到原賬戶。社保也是如此。如果妳跳槽了,不在原參保地,那麽參保人員需要在新的參保地建立社保賬戶,才能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