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貸款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將購買的房屋進行抵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根據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在考慮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後,給予相應的貸款。此外,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方式進行扣房貸:
1、壹次性還款法:從住房公積金賬戶提取公積金余額,壹次性歸還貸款。
2、逐月還款法:每月直接從公積金賬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直至貸款本息結清。
辦理公積金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準備好申請公積金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證明、公積金賬號、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2、填寫申請表:到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填寫公積金攤款申請表,並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3、審核申請: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對申請進行審核,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並檢查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4、審批:審核通過後,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進行審批,確定攤款的金額和到賬時間等;
5、轉賬: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將攤款金額轉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銀行的公積金攤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職工在辦理公積金攤還時,最好先了解當地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完成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壹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