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房 子 律師 費是壹定要交的嗎? 買房子律師費不是壹定要交的。如果 購房 時不需要委托 代理 辦理或者公證的,就不需要繳納律師費。但是如果您對所購買房屋的開發商不夠了解,對房屋不夠放心,花錢請位律師全程把關,減少購房風險,省心省力省時,這種情況就需要支付律師費了。 律師費壹般為申請貸款額的3%,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辦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 的,不收取律師費;但如果是組合貸款, 商業貸款 部分則按3‰收取。 如果購房需要辦理公證,則要交納壹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壹般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證處收費標準收取。 二、其他註意事項 1、繳納 定金 ,交首付款,簽 買賣合同 。 2、辦理 購房貸款 ,交納相關費用:律師費和公證費不是必須產生的費用。 3、辦理入住,繳納物業費:物業管理費和供暖費,如果所在的城市不供暖,就免去了供暖費用。 4、辦理 房屋產權證 : 契稅 、營業稅、營業稅附加、 房產稅 、 印花稅 、 個人所得稅 。 三、律師在購房過程中的作用 1、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審查開發商的資信。因為壹般購房者憑自身的條件很難對開發商的情況做全面了解,通過律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勢,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對開發商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購房風險的大小,然後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購買或不買。這樣做的益處就是能防止購房者買那些沒有實力和信譽的開發商開發出的房屋。 2、在簽訂合同時,由律師提出增加補充條款。現在所用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中所約定的條款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購房者必須要提出壹定的補充條款才能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同樣開發商也會提出補充條款來維護其利益,壹般都會請專業的律師來制訂這些補充條款,這樣購房者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顯然是不利的。通過請律師審查,能及時發現開發商的補充條款中違法或不合理的地方,然後由律師和開發商進行交涉,要求刪除或修改,同時由律師提出壹些對購房者有利的補充條款,通過談判,讓開發商接受全部或部分內容,以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3、在辦理入住時,請律師審查房屋是否達到交房和入住條件。在實踐中,很多購房者對開發商提交的房屋是否達到交房條件是不清楚的,有些時候購房者對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辦理了入住手續而無法追究開發商的 逾期交房 責任;有些時候對已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主觀上認為不具備入住條件拒絕辦理入住而使自己承擔逾期收房責任,出現這些情況就是因為購房者沒有從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去分析房屋的具體情況。如果請律師審查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同時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讓律師向開發商追究 違約責任 會更加有效。 購房是壹件大事,需要慎重的去考慮,因此許多百姓在購房時為了保險起見會委托這方面專業的律師,律師可以在購房選、選房到交房這個過程給出專業的參考意見和決定性的判斷,只需要付壹部分的服務費即可。建議大家還是選擇律師公證的方式進行購房,能夠節省時間並且也能使流程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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