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但後悔了。如果我想退房,我該怎麽辦?什麽情況下付了商品房首付可以無條件退房?
1,延遲交付。這種現象更加嚴重。延期交房是指在開發商與買方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後,開發商未能及時發出入住通知。壹般約定的逾期交房期限為30天至90天。如果開發商超過此期限不能交付房屋,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退還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乏有效的證書和批準,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有完整的文件才能在蓋樓出售房屋。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方簽訂的合同無效。因為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騰退房屋,開發商應返還購房人已支付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改變了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壹般約定開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征得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開發商未經買受人同意改變房屋類型、朝向和面積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返還房屋。
4.妳拿不到產權證。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受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產權證。如果約定了這壹條件,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此外,由於過去幾年壹些房地產的不規範運作,壹些開發商不時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導致購買這些房產的買家在入住多年後無法獲得房屋產權證,買家也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獲得貸款。簽訂合同時,除壹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還有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開發商需要出具相關資料,並提交給公積金征收部門進行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無法獲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同樣,如果購房者由於開發商的原因無法申請商業抵押貸款,他也可以根據合同退房。
6.實測房屋面積與臨時實測面積誤差超過3%。根據新合同,當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7.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在北京房地產市場上並不多見。這種情況下,首先開發商很難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經核實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新版合同約定,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支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產生的測試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9.房屋質量已嚴重影響使用。由於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院也將支持買方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請求。人們普遍認為,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因為房屋入住後,室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民健康,室內噪音影響居住。
10,開發商抵押了房子。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將房屋抵押,或者在將房屋出售給購房人之後將房屋抵押給他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未告知購房人房屋已被抵押,則合同將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返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