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貸款選擇LPR選擇時間,要盡快享受利率下行帶來的房貸成本節約,可選擇貸款日對應日進行調整。如果選重定價日,那要具體看房貸放款是幾月,如果是6月21日,那麽就看每年6月20日的具體LPR報價,如果當月報價低,那麽當即就能享受優惠。
對於個人貸款者而言,如果現在手裏的貸款利率不高,比如只有3%、4%,那麽選擇固定利率比較好,因為未來可能不會跌那麽低。但如果利率接近5%,就需要轉化為LPR利率。
擴展資料:
LPR利率有18家報價行來確定,18家LPR報價行都是同類型銀行中具有較強影響力、公信力和定價能力的銀行,且需要根據本行對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報價。
也就是說,報價行的報價都是有真實交易作為支撐的。同時,人民銀行和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對各報價行的報價行為進行嚴格監督,定期考核評估其報價質量,並根據考核情況對報價行優勝劣汰。
人民網——LPR利率轉換倒計時轉還是不轉?
lpr重定價日是什麽時候LPR重定價日壹般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月對日或每年的1月1日。
在LPR重定價日,新的貸款利率由最近壹個月相應期限的LPR利率+基點重新計算確定。
重定價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月對日,是指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月份對應日期,舉例來說,如果放款日為2020年7月23日,那麽重定價日就是每年的7月23日。
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壹年,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壹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這是指存量貸款轉化為LPR加點形式而言,加點確定以後,可以執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浮動利率就會確定在下壹年的1月1日更改。
lpr選1月1日還是發放日?LPR選1月1日還是發放日需要根據貸款發放日來選擇。如果用戶的貸款發放日對應月在辦理LPR轉換之後,那麽用戶可以選擇貸款發放日作為調整日。而用戶的貸款發放日在辦理LPR轉換之前,則建議用戶選擇1月1日。舉例來說,用戶在4月辦理LPR轉換,貸款發放日在1-4月,那麽就可以選擇貸款發放日作為調整日。
用戶不管是選擇1月1還是選擇貸款發放日,都是為了最早開始享受LPR計價帶來的優惠。
lpr調整當天按哪個房貸壹般都有重定價周期,選擇貸款利率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的話,那lpr利率調整日可以選擇在每年的1月1日,這樣之後房貸利率就是在每年的1月1日重新根據新的lpr來定價。當然,定價周期是不少於壹年,所以客戶可以選擇壹年壹換,也可以選擇以兩年或三年壹換。
而除了將重定價日選擇每年年初以外,客戶還可以根據貸款發放日來選擇lpr利率調整日。比如某客戶是在2020年5月10日辦理房貸,簽訂貸款合同的話,那若選擇重定價周期為壹年,那重定價日就可以選擇為每年的5月10日。
當然,lpr是每個月的20號都會重新定價的,只是房貸利率不會根據lpr每個月的變化而變化,而是在周期到來的時候才會變。而大家還需要註意,房貸利率選擇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那以後利率的變化主要就來自於lpr的變化,加點數值則是在確定之後,在貸款期限內就固定不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