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二手房買賣流程:
評估:到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評估手續,根據房齡、樓層和地段確定評估價格,壹般低於房屋市場買賣價格。
資金監管:需要貸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產局指定帳戶;現金買房的可自願到房產局資金監管,但資金監管額不能超過評估價。
銀行貸款審批:貸款客戶憑房產交易中心(建行、公積金中心)提供的貸款房產評估報告或中行指定評估公司出據的評估報告,買賣雙方夫妻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協議,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擔保公司擔保:經審批的貸款,由買方和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並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
銀行(公積金)放款:銀行根據擔保合同將款撥到房產局資金監管帳戶。
到房產局辦理產權交易手續。
購房人領產權證,賣房人到房產局領款。
二手房買賣註意事項:
1.了解房屋情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壹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壹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申請過戶。買賣雙方***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