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由於您簽訂的合同沒有約定公積金貸款失敗的處理方式,您可以參考2065438年7月1日國家實施的新預售商品房購房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逾期付款的,可以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繼續履行合同對壹方顯失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予以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百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的過錯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壹方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擴展數據:
終止合同的三種方式
第壹種:終止談判
合同簽訂後,但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雙方可以達成和平解決的協議,簽訂終止協議。如果涉及到中介,那麽需要三方協商。比如雙方都不打算繼續交易,或者有違約方,但已經和對方達成協議,賠償壹定金額,對方不繼續追究責任。
第二種:協議終止。
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的,滿足這些條件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中約定“買受人在* * * *(某時間)前支付房款,出賣人逾期不支付可以解除合同”。當這壹條件得到滿足時,賣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種:法定終止。
這種解除合同的方法比較復雜,主要是在合同中沒有解除條件的情況下,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來判斷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主要法律依據是合同法,主要內容如下: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和社會異常事件。所謂自然災害,是指因地震、洪水、海嘯、火災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比如,如果賣方明確告知買方,由於房價上漲,房屋不再繼續出售,買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雙方約定具體日期的,由買方支付房款。但在此日期後壹個月內,如買方仍拒絕付款或經多次催告仍拒絕付款,賣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根據該條規定,只有壹方嚴重違反合同,另壹方才有解除權,理論上稱為根本違約。出賣人出售的房屋被抵押,但未告知買受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參考資料:
商品房預售合同_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 * *與國家擔保法_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