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在中介指導下簽合同
簽訂購房合同註意以下問題:
買家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檢查合同上有沒有不公正條款,壹旦發現立即當面指出,檢查清楚前不要簽字。若遇到在沒有雙方簽字蓋章的情況下,合同上的塗改是無效的,如果房東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款項,可以申請走法律程式。
2. ?二手房交易以來,產權陷阱就是導致最多購房者中招的陷阱之壹,產權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首先“賣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產權人,這種情況應在簽訂合同前查明賣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後亦無法取得產權。其次,賣房者可能將房產用於抵押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房時沒有立即交接產權,賣家在簽訂賣房合同後,再持產權證去銀行抵押房產進行貸款,壹旦幾年後銀行方面強制執行房產,賣家往往已經不知所終,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應對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壹定要註意合同上有沒有雙方何時交接產權證的時限,最好是當即付款後,當即交接產權。產權陷阱還有很多其他的形式,還需要註意,仔細甄別產權證,看看賣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而非僅為使用權人。還需要留意,房產在法律上有沒有不允許自由轉讓的障礙,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業用途房甚至是工業廠房等。
買二手房簽合同應該註意什麽壹、確認產權的可靠度註意出賣人的身份。
註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壹個人,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壹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要註意出賣人與房產證上的人名是否壹致,並核對身份證明。另外要註意房產證上是否有***有人,如有,應有***有人壹起交易,最後,有的房產證上雖然未有***有人,但出賣人有配偶的,應有配偶壹起交易。
二、檢視房屋產權是否完整能否順利過戶
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有人等等。如果有抵押看是否能辦理轉按揭手續。
三、考察房屋是否允許轉賣
確認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壹般來說,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四、確認房屋的準確面積
包括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壹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壹下房屋內從壹端墻角到另壹端墻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五、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
戶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管線是否太多或者走線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的痕跡,墻壁是否有裂紋或者脫皮等明顯問題。
六、考察房屋的實際情況
要具體檢視房屋的周邊配套,房屋是否老化,房屋水電煤氣供應是否齊全,房屋是否有物業管理,小區環境好不好等問題,看看周邊鄰居好不好相處。
七、考察二手房房屋房齡審查居住歷史。
哪壹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過,什麽背景,是何種用途;是否發生過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錢或者發生過盜竊案。
八、估算房價打聽房子是否可以按揭貸款
對房屋進行大概的估計,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檢視房屋是否可以辦理二手房按揭。
買二手房的時候業主沒來,和中介簽的合同管用嗎?中介帶簽的業主
第壹,妳和中介簽的是行紀合同,不是買賣合同。
第二,業主是權利人,不是中介,代簽壹定是無效合同,而且壹定違法,這個事不懂法的人都想得明白
第三,即使合同成立並生效,並不代表房產權屬變更,只有到房管局做變更登記,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才是實際去的產權
賣二手房給中介 合同該註意什麽要註意: 1、什麽時候辦理過戶手續,寫明具體日期。什麽時候辦完。 2、什麽時候付房款。最好按過戶完成的程度分批付。 3、中介費用過戶完成拿到房產證後才壹次付清。以免中介收錢後不積極辦事。 4、如過戶不能完成,拿不到房產證,無需支付中介費。這點註明最有利。 5、如房產過戶稅費多於多少錢,銀行批貸款額不足多少錢,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退回已付款項,中介不收任何中介費。這點能註明最好。 6、任何壹方違約,包括中介,應付的違約責任,應賠償的具體金額。總之,自己覺得能保護自己利益的,能確定最快完成過戶手續的,都可以加在合同上。
到中介買二手房,應該註意什麽1、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2、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檔案;如是夫妻***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檔案。
3、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壹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壹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4、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壹致,原則上是壹個字也不能錯。
5、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準價,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壹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壹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 *** 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準書。
7、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於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8、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在這壹環節,購房者除對房屋戶型、結構、用材等較直觀的方面進行檢視外,還須進壹步了解有關供用電情況、水質、水壓、煤氣、供暖、管線走向等細節;了解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
9、關鍵性承諾應體現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交易雙方當事人對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的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時,或者以所購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時,要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簽約過程中應特別註意,對交易的任何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因為口頭約定在壹旦發生糾紛時則無法舉證。合同的必備條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積及附屬設施、價款及給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違約責任等;如果選擇了按揭貸款的付款方式,則須按照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二手房買賣 和中介簽約的合同問題?合同寫的內容都有壹樣的法律效力,合同寫的貸款年限也壹樣有法律效力,中介的說法是不對的,所以,要據理力爭的解決。
和中介簽的賣房合同應註意什麽?第壹、有的中介自稱對房客不收取中介費,而向房東收取了代理費,對房客而言,真有這樣的免費午餐?不管怎麽說,壹定要見到業主,跟業主確認壹下是不是他向這家中介公司付費,看不見業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第二、中介除了提供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的服務外,還有壹種代理方式,即業主把房源委托給中介,雙方簽訂合同,中介先行審查業主所有的證件,並先行付款,所有的風險中介先行承擔,租客再跟中介簽租賃合同,如果因為中介不小心被騙導致房客被騙,中介要承擔所有的費用。壹般這種代理房源是由於業主有特殊需求,比如說出國、上班/老人,沒有時間打理房子.
第三、不壹定要見房東本人,但可以看中介與業主的協議,以及業主的房產證和身份證的影印件,原件不可能給中介公司。如果選擇的中介公司比較好,代理房源有時候比直接跟業主簽合同更好,比如,房東中途退租,押金/定金未必還給妳,而中介代理是不可以中途退租的,否則要雙倍賠償。 當然,選擇中介公司還是要選擇正規的,因為不太正規的房子這些方面可能不會產生欺騙,但是其他方面比如說配置物品/服務跟不上,或者是裝修上賺取很多灰色收入
第四、長年租賃中介費不重復收取,北京市的中介費都是按照成交價壹個月的租金,只交壹次,就相當於壹個月的房租作為收費標準,即便連續租很多年,也不用再交中介費.但是如果是代理房源續簽,只能和中介公司再重新簽合同。中介費壹定是壹定是簽租賃合同時才交,只要沒成交就不交錢,前期服務都是免費的,有的說要交看房費,是騙人的,因為正規的中介公司都是為了收取成交時的中介費,而不是看房費。找壹個正規的中介相對比較安全,正規中介介紹的房子壹般都是經過第壹道稽核,不會有假房源。而且如果是中介介紹的,如果被房東騙了,中介是要賠給妳的。關鍵是需要自己小心謹慎,多對房屋租賃市場了解
二手房合同買賣應該註意什麽?目前國家尚未出臺二手房買賣的格式合同,壹般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都是由當事人自己協商議定。們知道,與房地產壹級市場相比較,二手房市場顯得規模更小、零散、隨意、交易主體多樣、情形復雜、風險大,正因為如此,買賣雙方當事人在議定合同時,就必須極為謹慎,方能減少漏洞與風險,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壹定要註意的問題:
1、寫清房屋的具體情況,如地址、面積、樓層等。
2、明確房價具體包括哪些設施、專案,如屋內哪些設施是在房價之內,哪些是要另外計算費用的;煤氣、維修基金是否也包括在房價之內等。市民有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上家口頭保證,屋內的裝修及家俱如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熱水器等全部贈送,而等到實際交房時,下家卻發現屋內已空空如也,上家承諾的空調、熱水器也不見蹤影,有些上家則改口說可以折價賣給下家。其實這種糾紛的發生完全可以避免,只要把上家的口頭承諾留在白紙黑字的在合同之中就可以了。
3、細化付款方式。在此推薦給市民如下步驟的付款方式:1、決定買房時,和上家或中介公司簽訂壹個定金合同,並付壹定數額的定金,需註意的是定金合同中要寫明具體的房價;2、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付第壹筆房款,所付定金同時轉為房款;3、把過戶手續交到交易中心當天,付第二筆房款;4、下家拿到產證的當天,付第三筆房款;5、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當天,付清全部房款。其中,有些步驟是可以省略的,如付定金;也有些步驟是可以合並到壹起的,如第二和第三可合為壹步,第四和第五可合為壹步。
4、確定房屋交接日期。過戶日期和房屋交接日期是兩碼事,不能混淆。過戶日期是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日期,而房屋交接日期直接決定了屋內的水電煤等費用是由上家還是下家付。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當註明房屋交接日期是在過戶後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具體日期。房屋交接前的產生的費用由上家承擔,房屋交驗後產生的費用由下家承擔。
5、莫忘違約責任。在合同中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有利於避免糾紛的發生。如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逾期付款的責任及其他違約情況的處理等,都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
買二手房簽合同的時候應該註意什麽1.該房屋是否是出賣人本人的,其是否具有處置權。
2.該房屋有無產權糾紛、是否有抵押、保全、出租等權利外接。
3.在該房屋上的戶口是否已遷出。
4.該房屋是否有房屋維修金及其它質量缺陷。
5.該房屋內是否發生過刑事案件。
6.該房屋用水用電用氣及供熱是否正常,有無欠費。
7.了解物業管理情況及收費,以及出賣人有無欠物業費等。
8.看該房屋周圍有無高壓線、發射塔、玻璃幕墻、加油站、煤氣站、墓地等等影響正常生活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