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付款
住房套數以貸款為認定標準,對
無住房
或
擁有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
的家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政策,首付款比例為20%。
2、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金融機構進壹步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投放力度,縮短貸款發放周期。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為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不得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3、公積金貸款
①“商轉公”貸款和單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夫妻雙方均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
②允許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在平邑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為30%,第壹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基準利率執行,第二次使用的利率按照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③在平邑工作並在縣內購買首套房的博士,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到限額的4倍。居民以繳存公積金證明為依據,可向金融機構申請低利率、最高額度30萬元的信用貸款。
4、實行購房補貼
根據臨沂市“1+N”人才新政,對新到平邑“兩新”組織就業或創辦企業的博士、碩士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平邑縣首次購房,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壹次性購房補貼。
5、實行稅費財政補貼
①對6月24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全部繳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稅的,按照其所繳納契稅額的3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②對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全部繳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稅的,按照其所繳納契稅額的2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③對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全部繳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稅的,按照其所繳納契稅額的15%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④對6月24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正式交房後1個月內繳清契稅的,按照其所繳納契稅額的2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補貼按先交後補的原則發放。歷史遺留問題化解涉及的小區,享受同樣的補貼政策。
平邑縣人民政府6月28日補充經研究,決定將《關於印發進壹步促進平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中關於商品住房繳納契稅補貼30%的政策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原2022年7月繳納契稅補貼20%、2022年8月繳納契稅補貼15%的政策,不再實施。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繳納契稅補貼20%的政策,同樣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二、租房補貼
1、平邑縣發放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具有全日制專科及專科以下學歷的,補貼標準為300元/月;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為350元/月;
3、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學位的,補貼標準為400元/月。
4、補貼累計發放期限不超過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