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為大家梳理壹下。除了買房,還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01
租房子
對於租房,且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壹定比例,可以每月申請壹定額度的公積金。比例取決於每個地區的政策。
比如杭州,2020年6月30日前,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按月提取,提取額度按現有標準上浮50%。
比如深圳,前幾年是65%。今年7月1起至年底,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比例由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上調至80%。從2021 1 1又恢復到65%。
目前,北京、武漢、南京、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杭州等地都在壹定程度上提高了提現額度。
02
購買、建造、翻新和大修自住住房
壹般我可以把個人賬戶裏的余額取出來。
其中,本人及家庭成員共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申請時賬戶存儲余額的60%,且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未申請住房貸款的,簽訂購(建、修)房合同後,賬戶余額可封閉壹年;申請住房貸款的,賬戶余額在購房(建)合同簽訂當月到期;本人賬戶余額超過購房(建房或修繕)實際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提取。
03
自建住房的報銷
償還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貸款本息,同時提取公積金。
本人及家庭成員合計僅有1套住房時,每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款額。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共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申請當月應還金額的60%。
第三套住房壹般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04
我或我的親戚得了重病。
本人或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的,還可以提取部分公積金支付報銷後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的自費部分,但銷戶後不能提取。
05
壹次性提取的幾種情況
以上都是部分提取,也有壹次性提取公積金的,具體如下:
1)退役;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
4)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6)連續失業2年以上,家庭月平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戶籍不在本地,已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8)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服刑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當然,各地也會有壹些差異。具體政策以當地官網公布為準。
06
我想在這裏提醒妳兩點:
1)借款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可以同時辦理還貸業務,無需單獨辦理購房提款業務。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首先用於還貸。
壹旦開通還貸業務,借款人原有的其他購租提款事項及約定提款業務自動終止。
2)對於組合貸款,還貸業務僅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商業貸款的還款按照商業銀行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