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
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壹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範疇 。
高利貸利息=借款金額*利率*期限,這是通用的貸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比如月利4分的高利貸,借款金額10萬元,1個月利息則為100000*4%*1=4000元 。
大耳窿就是借錢壹萬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還款時卻要支付壹萬三千元。而且,高利貸的利息是逐日起"釘"(利息),以復息計算,此謂之"利疊利"。往往借幾百元,過了壹年半載才還,連本帶利可能要還幾萬。
驢打滾多在放高利貸者和農民之間進行。借貸期限壹般為1個月,月息壹般為3-5分,到期不還,利息翻番,並將利息計入下月本金。依此類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長,像驢打滾壹樣。
羊羔息就是借壹還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還200元。
坐地抽壹借款期限1個月,利息1分,但借時須將本金扣除十分之壹。到期按原本金計息。如借10元,實得9元,到期按10元還本付息。
高利貸的資金價格都是指1元錢壹個月的月息,6分相當於年利率72%,1毛則接近120%,比5.31%(2008-12-23貸款利率)左右的銀行借貸(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壹毛的月息,換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現行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31%(2008-12-23貸款利率)。壹毛的月息(100%)0.10×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