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全部還清,您需要帶著相關材料和證明,例如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對該房屋的仲裁判決,離婚證,兩個人的身份證,原房屋所有權和抵押的相關說明,以及抵押貸款的相關手續。先去房產中介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再去貸款的銀行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
2.如果貸款已經還清,我們可以拿著離婚協議書或離婚仲裁書、離婚證、身份證,以及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的相關機構去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如果產權屬於壹方,那麽獲得產權的人可以自行辦理更名手續。如果產權屬於兩個人,那麽需要兩個人壹起登記。
如果產權是壹方和孩子共有的,那麽我會帶著孩子壹起去登記。如果孩子不是成年人,那麽法定監護人應該拿監護證明和他的身份證代替登記,其中孩子的財產權是壹種贈與。
離婚的房子怎麽分配?
1,房地產部分。
新婚姻法第五條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入,除孳息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時認定夫妻壹方婚前或婚後購買的房屋部分屬於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子的附加備註不會被分割。
2.婚內的房子是贈與的。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壹方所有的財產贈與另壹方,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另壹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壹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這壹項針對的是壹方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另壹方贈與房產。如果財產尚未轉移,捐贈可以撤銷。
3.父母壹方投資買房。
新《婚姻法》第七條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視為只對其子女壹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
4.父母雙方都出資買房。
新《婚姻法》第七條: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各自的出資份額認定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買的東西是父母給孩子的禮物,另壹方無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