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償還住房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須知
(2007-11-01起)
壹、辦理銀行
在下列銀行貸款的職工辦理還貸委托提取業務,憑相關證明材料到貸款銀行指定網點,簽訂《委托協議》: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蘇州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蘇州分行、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寧波銀行蘇州分行、興業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蘇州分行、匯豐(中國)蘇州分行、上海銀行蘇州分行、廣發銀行蘇州分行、昆山農商行、張家港農商行、吳江農商行、常熟農商行。
其中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寧波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蘇州分行、匯豐(中國)蘇州分行、上海銀行蘇州分行、廣發銀行蘇州分行的貸款職工憑相關證明材料與貸款銀行簽訂《委托協議》後,還需持《委托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幹將東路 877號),簽訂《委托協議》後方能生效。
二、提供材料
1、借款合同(協議)。帶原件備查,另提供有借款人姓名、帳號、借款用途、簽字蓋章頁復印件1份。
2、其他證明材料。身份證、公積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員委托的,還應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其中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還需提供復印件1份。
三、註意事項
1、壹戶家庭中如有多人需辦理同壹筆還貸委托提取業務的,應當同時到場辦理。
2、 需要變更委托事項的 ,變更人應憑 《 委托協議 》、身份證、公積金卡、扣款還貸的銀行存折(卡)、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等到貸款銀行網點辦理手續。
3、 需要終止委托的,委托方所有成員應當憑《 委托協議 》、公積金卡、身份證、與借款人的關系證明等證明材料到貸款銀行網點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