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份的網絡貸款是需要還錢的。用戶需要明確,自己與網絡貸款之間存在的是民事關系,也就是說借的錢是壹定要還的。即使網絡貸款沒有經過銀保監會的批準就跨省份放貸,那也只能說明網絡貸款機構違規放貸,用戶不還錢,網絡貸款起訴到法院,法院是會受理的。
總而言之,用戶申請了跨省份的網貸,後續仍然需要按時還款,沒有按時還款不僅會影響個人征信,還有可能被貸款機構起訴。
網貸,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網貸是網絡貸款的簡稱,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和商業網絡借貸。P2P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臺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
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余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準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網絡借貸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即P2P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個體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
在個體網絡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網絡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
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絡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絡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P2P網貸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建議信用貸款方面引入親朋進行聯保,其他貸款方面則引入抵押或質押進行反擔保。同時,企業貸款項目引進第三方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審核和本息擔保,並要求其擔保規模要與擔保方的擔保額度相匹配,擔保方也要加強自身的風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