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作調動外地公積金如何轉到異地賬戶:
第壹步:妳需要到新公積金中心(即我們假設的金華公積金中心)去開具開戶通知書,證明妳現在已經在金華重新開戶並進行這邊的公積金繳納了,壹般簡稱為“開戶通知書”,去的時候帶上相應資料,如果朋友幫忙的話帶上雙方身份證和復印件,夫妻的話帶上結婚證。
第二步:在新公積金繳納處(即金華公積金中心處)提出申請,並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表明妳想將杭州公積金余額轉到金華這邊的賬戶,壹般情況下接納妳的工作人員會根據妳身份證他就能查詢到妳現在公積金賬戶,並將申請單打印出來,大致如下圖表格,然後在上面蓋章,最後妳帶上轉移申請書及相應身份資料到之前繳納公積金中心去即可。
第三步:拿著公積金轉移申請單,帶上身份證和復印件1份到妳需要轉出地的公積金中心(即杭州中心)去辦理即可,辦理完壹般會給妳壹份轉出收據復件,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妳就等消息吧,隨時在網上查詢妳的新公積金賬戶,大概7天-15天內轉到妳新公積金賬戶。這裏壹般來說妳不用回新公積金中心去確認,但是有些地方會讓妳帶著收據單在回去核對下賬戶等信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帳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 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