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客戶(貸款方)要求與我公司簽訂虛假合同向銀行貸款用於償還欠款可行嗎?如被發現,我司將面臨什麽處罰。
1.客戶的行為涉嫌構成合同罪。明知還為他人犯罪提供便利條件
2.《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以下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罰。
二、客戶(貸款方)要求與我公司簽訂虛假合同向銀行貸款用於償還欠款可行...
不解釋,自己看。
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貸款的。
三、客戶(貸款方)要求與我公司簽訂虛假合同向銀行貸款用於償還欠款可行嗎?如被發現,我司將面臨什麽處罰。
2個都是胡說八道的,做貸款用途是非常常見的貸款行為,壹般銀行的貸款都是通過虛假的貸款用途來達到放款的
貸款罪從2001年以後就沒有再被用過了
以後這種銀行問題,就在銀行類裏發問,不要來法律區問,這裏都是沒有實戰經驗的法律條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