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的數量,或者更通俗地說,可以帶利息借入的貨幣數量,不受貨幣價值的影響,無論是硬幣還是紙幣,它只是國家的各種借貸工具。資本的多少是由土地或勞動力的年產量決定的,它不僅用來代替被消耗的資本,也是持有者願意努力獲利的部分。因為這種資本往往是借貸和償還的,所以構成了通常所說的貨幣利息,它不同於土地。為了貿易和生產的利益,持有者使用自己的資本。但即使是在金錢利益上,金錢也只是壹個把資本從自己不想用的持有人那裏轉移給別人的轉移協議。這些資本幾乎無限地超過了貨幣作為轉移工具的價值。同樣的錢可以連續用在很多貸款和購買上。比如,A借給W 1,000鎊,W馬上從B手裏買了價值1000鎊的商品,B拿著錢沒用,就借給了X,X馬上從C手裏買了價值1000鎊的商品,C也借給了Y,Y又從d手裏買了,這樣,同壹個硬幣或紙幣在幾天之內就作為三次購買和三次貸款的工具,這些貸款和購買的價值就等於這些貨幣所代表的價值。
補充:
三個貸款人A、B和C給予三個借款人W、X、Y、X和Y進行購買的能力,包括貸款的價值和使用貸款的權利。三個貸方借出的資本等於用這些資本購買的商品的價值,是用來購買商品的貨幣價值的三倍。但是,這些貸款可能都有很好的擔保,三個借款人購買的商品可以在貸款期限前用於賺取本金和利潤。這些利潤也以硬幣或紙幣的形式存在。由於同樣的貨幣可以因為同樣的原因用於價值3倍或30倍的不同貸款,這些收入貨幣也可以反復用於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