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2006]第104號)
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市長辦公會議通過並批準了市勞動保障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關於三類企業職工統籌安置和依法退出市場的意見》,現轉發給妳們。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6日對三類企業進行整體配售
從業人員意見及依法退出市場
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不具備生存條件的企業依法退出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整體安置暫行辦法》(津府[2004]108號)等相關文件的組織實施,制定本意見。壹、依法退出市場的企業範圍依法退出市場的企業範圍為:列入國家計劃的政策性破產企業(以下簡稱“計劃內破產企業”),經市國資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依法認定破產的企業(以下簡稱“計劃外破產企業”)。以及按照《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整體搬遷暫行辦法》退出市場的困難企業(以下簡稱“退出市場企業”,以上統稱“三類企業”)。第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做好三類企業職工整體安置和企業退出市場工作,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實現產業優化升級,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效益。堅持以人為本,通過托管、分流等方式統籌安排企業職工,徹底解決企業欠職工的債務。在此前提下,依法組織三類企業退出市場。力爭2007年至2009年三年內基本完成1018三級企業退出市場。堅持實行企業民主決策程序,發揮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作用,切實保障職工民主權益,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市屬集團公司和各區縣應建立三類企業職工托管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托管中心”),負責對進入托管中心的職工進行管理和服務。三、妥善安置企業所有員工,市屬集團公司和各區縣要組織三類企業妥善安置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政策,確保員工合法權益。(壹)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市屬集團公司和各區縣要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市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意見的規定, 和市國資委《關於進壹步做好我市國有改制破產企業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的意見》(市國資委發〔2006〕14號),負責三類企業退休幹部及其遺屬的管理工作。 按照每人6萬元的標準,市政府對市屬集團公司和區縣給予壹次性補助,用於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費。(二)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三類企業退休人員全部進入托管中心。三類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退休人員預留住房補貼和取暖補貼。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企業的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不變,按照《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統籌分流安置暫行辦法》執行。原參加大病統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享受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待遇。門診醫療待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後執行。(3)精簡60年代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三類企業要按照《關於調整六十年代退休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勞社局發〔2005〕141號)的要求,為六十年代退休職工預留生活困難補助,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四)離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三類企業應按我市有關政策為提前退休人員預留生活費,保障其基本生活。(五)喪失勞動能力和因工負傷致殘職工的生活保障。因工負傷等級1-6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和傷殘的職工,進入托管中心進行管理。托管中心根據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放基本生活費,並根據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養老和相應的醫療保險補貼。所需社會保險費和基本生活費從再就業資金中支付。7至10範圍內的工傷致殘,且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或工齡滿30年的職工進入托管中心,享受相關政策。企業可與不符合上述條件的7級至10級殘疾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並按規定支付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6)註冊員工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計劃安置。企業破產終結,對1984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按規定給予壹次性安置費。標準按照上壹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每工作1年給予1.5個月工資,最高36個月工資;對1984後參加工作的勞動合同制員工,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每工作1年支付經濟補償金到1個月,最高12個月。本人月工資標準是指在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企業月平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退休。職工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或者工齡滿30年的,可以自願進入托管中心,鼓勵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但應當扣除其安置費或者經濟補償金。計劃外破產企業和退出市場企業職工安置。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或者工齡滿30年的勞動者,有接收單位的,移交新的用人單位;沒有接收單位的,原則上由托管中心管理和服務,鼓勵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參照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解除合同前月平均工資12。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企業月平均工資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七)解決企業欠職工的債務。三類企業要盤活有效資產,多渠道籌集資金,妥善處理職工債務。企業變現資產優先用於支付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欠職工工資、集資款、養老金、傷殘補助金、喪葬費、計劃外養老金、公積金等債務,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八)鼓勵企業吸納和員工自主擇業。鼓勵用人單位接納三類企業員工。服務型接收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按現行政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非服務接收單位與職工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補助。補貼資金從再就業資金中支付。三類企業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符合《天津市失業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鼓勵員工自主擇業,壹次性給予失業保險待遇,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同時給予3000元的自主創業補貼。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四,妥善處理企業和職工社會保險欠費問題。三類企業職工轉移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時,應當補足企業和本人所欠的社會保險費。欠繳確有困難的,應當補繳欠繳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計算人均所欠失業保險費。企業欠繳的醫療保險費,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加強社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規定〉的通知》(津法正〔2005〕71號)執行。三類企業的剩余社會保險欠費,屬於計劃內破產企業或計劃外破產企業的,經集團公司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審核、市政府批準後,可以核銷;如果是退市企業,資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制定還款計劃,企業退市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五、企業資產清理和債權債務處理積極做好土地、廠房、設備等企業資產的清理工作,通過各種有效方式積極籌集資金,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嚴格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1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等有關規定、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現場計劃內破產企業和計劃外破產企業的資產,由破產清算組委托市國資委、市財政局認定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兩部門確認,評估值作為底價,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依法轉讓。計劃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拍賣或招標方式出讓,出讓所得首先用於安置職工。職工安置後的剩余資金,應當與其他破產財產統壹納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計劃外破產企業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計入破產財產。除有效抵押外,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破產清算組將土地交由企業集團公司進行轉讓,轉讓收益作為企業資產變現的來源,全部用於安置職工。退出市場的企業應積極變現企業全部資產,所得資金應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對不能變現的資產予以查封。對已納入我市土地收購儲備計劃實施收購的土地,應當向退出市場的企業支付土地收購費用。三類企業的土地應根據國家法律和實際情況進行轉讓。土地變現收入,扣除土地出讓金後全部用於安置職工,土地出讓和房產轉讓過程中的所有稅費全部免除。三類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置,按照《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整體分流安置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不及物動詞企業職工統籌安置費用來源計劃內破產企業職工統籌安置費用,從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資產變現等資金中解決。破產企業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其轉讓所得也應當首先用於安置職工。不足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分無抵押財產和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中依次支付。破產企業財產拍賣收入仍不足以安置職工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承擔。計劃外破產企業和退出市場企業統籌安置職工的費用,主要通過土地變現等資產變現收入等資金解決。企業變現資產不足以安置分流職工的,由集團公司自籌資金解決。資金仍有缺口,按政策從市再就業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補貼的主要項目有:經審核,按照每人最高6000元的標準,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給予經濟補償補貼;按照每個職工2000元的標準,對拖欠職工工資、統籌外養老金等保障個人基本生活的項目給予補助。其余缺口資金由集團公司籌集。給予上述兩項補貼後,計劃外破產企業資金仍有缺口的,經審核,由企業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各承擔50%,資金同時轉入指定賬戶。經市國資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認定,列入市三類企業退出市場計劃的區縣屬於三類企業。按照市屬企業補貼標準,70%的區縣從市再就業資金中補貼,90%的財政困難區縣補貼。七。資金和資產管理各市屬集團公司和各區縣要統壹管理三類企業的資金和資產,調劑三類企業之間的余缺,保障三類企業退出市場的成本。市屬集團公司和區縣托管中心要建立賬冊,根據工作需要和資金性質,設立退休人員住房補貼、取暖補貼、精簡退休人員生活困難補貼、退休人員退休生活費、資產變現資金、財政補貼等專項賬戶,集中統壹核算所有托管人的管理、服務、預留等各項資金和費用。市屬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和區縣政府指定部門應設立資產專用賬冊,將所有企業未能變現的資產集中封存,統壹管理和核算。市土地整理收購中心收購的企業用地,可由市屬集團公司整體回購。八、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規範操作(壹)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三類企業退出市場領導小組,由市領導任組長,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分管領導,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和市政府法制辦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共同運作。任務重的區縣政府和企業主管委員會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三類企業退出市場。實行三類企業退出市場責任制。各區縣政府、相關委辦局和集團公司負責三類企業的職工統籌安置和依法退出市場,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二)嚴格執行三類企業依法退出市場的程序。計劃內破產企業和計劃外破產企業的申報、審批和操作程序,按照《國務院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在若幹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的補充通知》執行。 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壹步做好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號)。 退出市場企業的申報、審批和操作程序,按照《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整體分流安置暫行辦法》執行。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實行民主決策,切實加強民主監督,三類企業整體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實行預審、審批、審核制度,即三審制,具體辦法按照《天津市國有特困企業職工整體安置暫行辦法》執行。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市財政局2006年11月5日發布部門:天津市政府發布日期:65438+2006年2月6日實施日期:65438+2006年2月6日(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