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438+065438+10月11日,央行、銀監會發布《關於做好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積極做好產權保障房金融服務工作”第二條“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的政策內容如下。
第壹個問題:政府對保角樓的救災款貸款積極性不高。
如果項目交付困難,即使符合紓困資金的申請條件,申請難度仍然很大。除了紓困資金整體數額有限,更重要的是政府財政擔保的積極性很低。眾所周知,政府給予的紓困資金貸款需要占用地方財政預算,需要政府擔保。如果企業不能還錢,需要真金白銀用財務收入補貼。
在這種機制下,政府對房地產項目尤其是非國有項目的支持大幅下降,甚至“不願碰”。畢竟,為什麽要冒風險,用預算和稅收來支持非國有項目?無論從政府財政吃緊的角度,還是從任期考核的角度,都不是壹個好的選擇。
但《通知》中的這壹規定,解決了這壹困境。這意味著政府可以“做小頭”,銀行可以“做大頭”。如果項目需要1億元,那麽政府將支付1億元。畢竟通知裏沒有規定比例;這樣政府對爛尾項目的支持力度會因為自身的資金壓力而大大提高。
第二個問題:項目剩余價值不能同時覆蓋專項貸款和配套融資貸款怎麽辦?
如果將前期項目的資金全部轉讓,剩余價值不足以支撐貸款,這類項目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不符合“壹個項目壹個政策,資金封閉管理”的政策要求,那麽在前壹階段,這類項目只能“泡湯”,而現在,只要還款來源能夠安排落實,鼓勵銀行放貸。
這不得不說,又放開了壹個口子,讓這種項目融資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
第三個問題:銀行為了避免不良率,不想碰“風暴工程”怎麽辦?
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考核非常嚴格。對於管理者來說,如果有不良資產,那麽升職加薪就沒有希望,然後就會被調離崗位到前臺,甚至被問責。所以,我基本不願意去碰它。
但“難以交付的項目”本身就有風險,用紓困資金支持也是有風險的。現在的問題是,如果非要實施,把政府財政擔保的風險轉移給銀行,銀行憑什麽去承擔?
為了打消銀行相關人員的顧慮,使政策更加有效,《通知》對豁免進行了說明。不得不說,這篇文章是專家的指導,是點睛之筆(放在本段末尾,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加上的)。
總結:這項政策修補了之前的紓困基金政策。壹方面減輕了政府的還款壓力,促進了政府落實專項資金的積極性。另壹方面,將壹部分風險平均分配給了銀行,在政策上打消了銀行的顧慮,促進了銀行對保角樓貸款的支持。
確實是惠及企業的政策。
但需要提醒的是,風險並沒有被消除,而是被分擔了。每個房地產企業都有責任和義務管好自己的事情,保證交樓,從根本上避免爛尾。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