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對“套貸”“假冒犯罪”“職業放貸”等犯罪行為的識別與P路公司,壹個人通過P2網貸平臺、小貸平臺、汽車銷售、典當、融資租賃、婚禮等平臺或機構場景 產生輻射的,應加強對以下方面的審查與警覺:
P2P網絡平臺出借資金是否來源於真實的出借,平臺是否有吸收人類研究的行為。
小額補貼公司是否具備經化部門批準的放貸資質,出借的資金來源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
汽車銷售公司是否要收取高額擔保費,是否約定高額違約金,是否采取強制收車的約定,是否存在強制收車,私自行為、變賣車輛的,是否要控制某些人的款 臉面。
典當、融資租賃公司具備相關的資質,是否有吸收化石能源的行為,是否可以尋找融資租賃合同的行為。校園貸是指學生從各種借貸平臺借錢的行為。 教育部、銀監會、人力資源部聯合發文規範校園貸管理,明確禁止開展校園貸業務,不得向大學生發放網貸。
嚴格來說,校園貸可以分為五類:
(1)有電商背景的電商平臺——淘寶、京東等傳統電商平臺提供的信用服務,如螞蟻花唄、貸唄、小額現金、京東校園白紙條等;
(2)消費金融公司——如利息分期、任意分期等,其中壹些還提供較低的提現額度;
(3)P2P借貸平臺(網貸平臺)用於大學生助學創業,如名校貸。受國家監管要求,包括名校貸在內的大部分正規網貸平臺已暫停校園貸業務;
(4)線下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機構和放貸人,俗稱高利貸。高利貸通常進行虛假宣傳、線下簽約、非法中介、收取超高費率。同時,也存在暴力催收等問題。受害者往往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甚至威脅到自身安全;
(5)銀行機構——銀行為大學生提供的校園產品,如招行的_“大學生閃電貸”、建設銀行的“金蜜蜂校園快貸”、青島銀行的“學E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