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子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去購買,有的人 征信 過不去,沒辦法 貸款買房 ,就會通過借用別人的名義去購買房子,兩者之間會簽訂壹個協議,但是並不知道 借名買房 協議有效嗎,因此也不敢做這件事情,那麽,我們可以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之後再去進行,除此之外,借名買房有什麽規定呢。
借名買房協議有效嗎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 購房 ,並以他人名義登記 房屋所有權 的行為。借名買房是否有效,主要看借名人(實際購買人)和出名人(房屋登記人)之間是否有借名協議,這主要是根據我國《民法通則》關於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規定,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在房屋購買以前簽訂了房屋借名協議,將房屋的權屬約定清楚的,應該認定借名行為有效,房屋的實際權屬歸借名人。
同時,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壹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借名買房有什麽規定
法律上借名買房的規定是如果借名買房的協議是依法訂立的,內容真實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借名買房協議是有效的,房屋的實際歸屬是歸借名人所有。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文章裏給大家介紹了壹下,借名買房協議有效嗎這個問題,從中我們已經知道了借名買房是否有效,主要看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間是否有協議,這個協議壹般的話是有效的,所以壹旦要采取借用別人的名義購買房子的時候,壹定要簽訂協議,同時給大家介紹了壹下,借名買房都有什麽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