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方式
1.風險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壹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申請啟動或再啟動的資金需求,並得到銀行有效擔保後發放的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自身資源狀況和還款能力,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可以靈活使用個人消費貸款進行創業。壹般抵押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創業需要購買沿街商品房的,可以向銀行申請商品房貸款,貸款額度壹般不超過擬購買商品房評估價值的60%,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個人貸款也可以用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輕松獲得,質押貸款可以借到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質押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當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
4.擔保借款
如果妳沒有存單、國債、保單,但妳的配偶或父母有壹份比較好的工作,收入穩定,這也是壹個極好的信貸資源。
目前銀行對高收入群體情有獨鐘。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金融行業人士都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惠對象。這些行業的員工只需找壹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約65438+萬元的擔保貸款,各種材料準備好當天就能拿到批文,快速獲得創業資金。
5.小額信貸
凡60周歲以下的下崗失業人員,身體健康、誠實守信、有壹定勞動技能,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持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創業者可雇用下崗失業人員。
經過協商,可以持再就業優惠證申請失業貸款。大家的標準最高可以貸款2萬,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最低的利率。企業吸納下崗職工10人的,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低息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
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應當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約定貸款種類、貸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