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擔保貸款到期不能償還的情況下,貸款人勢必要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擔保人可以依法拒絕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總結如下:1。主合同當事人約定以新貸還舊貸,擔保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且新貸與舊貸不是同壹擔保人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3.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經保證人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保證人不再承擔未經其同意轉移部分債務的保證責任。四、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變更合同的,應當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五、壹般保證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屆滿後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不及物動詞連帶保證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屆滿後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七、同壹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物的擔保的,擔保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責任。債權人放棄該財產擔保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八、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九、合同主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10.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提前行使追償權的,保證人在破產程序中可以獲得債權賠償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壹條規定了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