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讓借款人按照約定的或者合同簽訂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是支持認可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過部分的利息是無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的。也就是說,不超過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均受保護,不屬於高利貸。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年利率,指壹年的存款利率。所謂利率,是利息率的簡稱,就是指壹定期限內利息額與存款本金或貸款本金的比率。通常分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種。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幾表示,月利率按千分之幾表示,日利率按萬分之幾表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壹)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