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違約金或罰息及支付違約金是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借款合同的約定,當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時,向另壹方支付壹定金額的款項。這是對違約方違約的經濟制裁,具有懲罰性。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幅度、範圍和支付方式。比如《民法典》規定,壹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賠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收罰息。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計收罰息。因貸款人的責任造成貸款人不能按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規定的罰息計算相同。這裏的“罰息”屬於法定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壹方客觀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就應向另壹方支付違約金。(2)貸款人在壹定期限內收回貸款,並停止發放新的貸款。貸款人為了履行國家賦予的信貸監管職能,必須對違約的借款人采取信貸制裁措施,貸款人有權在壹定期限內收回貸款,並在壹定期限內停止發放新的貸款。這也是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壹種形式。具體來說,貸款人可以在以下情況下對違約人采取此類措施:1。借款人因繼續小買小賣、大儲大放、積壓積壓商品而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2.因劣質商品和殘損變質商品不積極處理,導致借款人不能及時償還貸款本息;3.借款人擅自用自有資金向其他單位投資;4.借款人挪用流動資金用於基本建設、財務支出、彌補企業虧損和職工福利的;5.借款人利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以實際損失為基礎,考慮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和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確定。在合同交易中,違約責任是最常見的民事責任形式。當事人為了充分保護自身利益,往往將違約責任與賠償損失、繼續履行等補救措施並行約定,從而在交易對手違約時,通過事先約定的較為完備的違約責任條款,對沖交易風險,減少甚至填補交易損失。在司法實踐中,由於對違約金責任的法律性質、違約金與賠償損失的關系、違約金與繼續履行的關系、舉證責任分配、合同意思自治與實質公平的平衡等問題的理解存在差異,在違約金調整規則的適用上存在各種爭議,導致在具體糾紛的處理上存在不同的判斷尺度,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產生很大影響。根據《民法通則》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根據《民法典》第58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違約金是懲罰性的,不是以非違約方遭受的損失為基礎的。但是如果太高或者太低,妳可以要求法院減少或者增加。法律規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還避免了違約後計算損失、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讓當事人迅速確定自己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如果當事人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需要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壹方將某壹種類和數量的貨幣的所有權轉讓給另壹方,另壹方在壹定期限內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貨幣的合同。借款人的違約責任(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反合同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收罰息。情節嚴重的,銀行可在壹定期限內停止發放新的貸款。(2)借款人逾期不還,貸款人有權收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計收罰息。借款人提前還貸的,按規定計收(扣收)利息。(3)借款人利用貸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從事非法活動的,貸款人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應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貸款人未能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延期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借款人罰息的計算相同。(二)銀行、信用社工作人員因失職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貸款合同進行非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67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