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屬於同壹財產嗎?
1,婚後買房只寫壹個人的名字:
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所購房屋沒有明確約定的,房產證上只寫壹個人的名字,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雙方
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父母壹方交錢,房產證上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交錢,小兩口還貸,房產證上寫的是小兩口的名字,也就是夫妻財產相同。即使是父母壹方出錢貸款,只要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單方面。
父母單方面出資買房,婚後買房屬於同壹財產嗎?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認定為只贈與自己的壹個子女,該房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
婚後財產包括什麽?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入;
(4)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六)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七)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
(八)支付給軍人的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壹次性費用,應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給部分夫妻。
參考資料:
婚姻法網-婚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