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規模在2018年壹度突破10萬億元,但在2018年末回落至961萬億元。專家認為,隨著未來對結構性存款監管的進壹步明確,很多中小銀行因不具備衍生品交易資格將無法開展此項業務,預計未來結構性存款規模不會大幅增加。
縮小庫存規模
2018年,結構性存款在經歷熱潮後降溫。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較2017年末增加2.66萬億元,8月末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超過10萬億元。從規模變化來看,2018年6-9月份結構性存款逐月增長,但四季度以來規模有所下降,最終定格在9.61萬億元,較9月底峰值下降5000多億元。
許多專家認為,結構性存款的快速增長主要是受資管新規的影響。普益標準研究員塗敏表示,資管新規後,結構性存款逐漸成為保本理財的替代品,受到投資者的喜愛,成為銀行攬存的重要手段。同時,結構性存款監管的空白也推動了結構性存款的快速增長。
興業研究固定收益分析師梁表示,2018年初銀行難以吸收核心存款,多數中小銀行通過結構性存款實現存款自主定價,彌補同業負債收縮帶來的流動性缺口。2018二季度後,隨著央行基礎貨幣的放松,銀行吸收低成本負債的壓力有所緩解,結構性存款的相對優勢下降,銀行減少了結構性存款的發行。此外,考慮到銀行理財新規對結構性存款的規定,部分中小銀行不再具備吸收結構性存款的能力,這也是2018四季度以來結構性存款規模下降的原因。
後續成長空間有限。
在結構性存款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壹些問題也值得關註,如銷售和發行管理不規範,屬於剛性兌付的“假結構”泛濫等。2065438+2008年9月底頒布的金融新規進壹步明確了現行監管體系中結構性存款的相關要求,包括銀行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應具備相應的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正在制定結構性存款業務的監管規定。
在屠敏看來,很多中小銀行並不具備衍生品交易資格,甚至在中長期內也不具備申請這壹資格的條件。未來對結構性存款的監管會更加細化和明確。對於很多中小銀行來說,短期內可能無法獲得結構性存款的發行資格,這壹重要的儲蓄手段也將失去。估計2019年結構性存款規模不太可能出現去年的快速增長。
“未來結構性存款監管細則發布後,預計全國性銀行和部分大型城商行、農商行不會受到影響,發行力度主要看各種負債的相對成本。”梁預計,2019年在主要債源成本穩步下降的背景下,結構性存款增速較為緩慢;考慮到居民存款回流和企業存款增加,結構性存款增長空間有限。
交通銀行(行情601328,股診)(港股03328)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趙認為,整體來看,由於結構性存款需要繳納存款準備金,回歸資產負債表後還需要受到MPA等考核指標的制約,且結構性存款對衍生品投資也有壹定要求,預計表內保本理財將向結構性存款轉型。另壹方面,部分表外非保本理財可能回歸結構性存款,但大部分仍將在新的監管框架下實現凈轉型,因此未來結構性存款不會大規模增加。
大額存單受歡迎。
業內人士認為,結構性存款是利率市場化尚未完成背景下的過渡性產品,未來可能會被大額存單逐步取代。
CICC固定收益分析師陳健恒表示,利率市場化尚未完成是結構性存款快速發展的原因。目前利率雙軌制依然存在。壹個軌道是完全市場化的貨幣市場利率,另壹個軌道是尚未市場化的存貸款利率。資產負債表的存款端(包括大額存單)還是有隱形上限的。因此,在市場利率與存款利率的背離逐漸明顯後,就有結構性存款“逃離”了利率限制和理財。存單原本是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正規軍”,但在實際操作中,其流動性和利率市場化程度遠不及預期,這使得“逃離”利率上限的“假結構”存款代替了存單,間接推動了存款利率市場化。
“在利率市場化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結構性存款將是過渡性產品。”中信證券(行情600030,診斷股) (港股06030) (19.820,1.18,6.33%)首席研究員明確認為,未來結構性存款將逐步被個人存單所取代,但短期內不會顯著。目前大額存單門檻在20萬元以上,收益比同期定期存款高30%左右,吸引資金能力落後於結構性存款水平。但相比結構性存款復雜的結構,存單在標準化、簡單化方面更受銀行歡迎,資金可以鎖定更長的時間。它們可以抵押或轉讓,適合大型流動投資者。
對於未來無法通過結構性存款做存款的中小銀行,趙建議,壹是從根本上提升負債擴張能力,發揮地方特色和優勢,深耕地方區域客戶,從產品、服務、運營等方面提升客戶服務能力,沈澱低成本存款。二是加強不同業務之間的交叉銷售和協同聯動,更好地帶動資金回流或存放。三是加快理財產品凈值化,提高主動管理能力,大力發展新監管框架下的理財業務。第四,加強主動債業務對接,積極運用大額存單、同業存單、金融債券等主動債工具,提高中小銀行綜合負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