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貸款買房有什麽風險?
所謂“接力貸”,是指子女或父母作為所購房屋的所有權人、父母或子女作為共同借款人辦理的住房貸款。主要缺點是父母和子女之間可能會因為房子的產權問題產生矛盾;父母去世後,其他子女作為繼承人之壹,也可能對遺產的處理產生爭議。
接力貸款還會將風險轉嫁給兩代人,導致風險加倍。如果主借款人是父母,壹旦父母失去還款能力,他們需要作為共同借款人的子女承擔還款壓力。
而接力貸在壹定程度上間接加劇了“炒房”現象。有些客戶明明名下有兩三套房,還想讓父母通過接力貸買房。通過這種方式,他們正在“鉆”限購政策的“空子”。
當然,接力貸也不是沒有優勢。它可以適當延長借款人的年齡加上貸款期限。比如父母年紀大了,貸款期限可能不長,還款壓力會很大。但是,如果妳找到壹個孩子進行接力貸款,貸款期限可以延長。
首套房的標識
1,貸款已經買了壹套房,商業貸款已經結清,然後貸款用來買房——首套。
2.我貸款買了壹套房,後來賣掉了。我無法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找到該房產,但我可以在銀行征信系統中找到貸款記錄,然後我可以貸款買房-首套。
3、全款買了壹套房,又貸款買了房子——首套。
4.全款買了壹套房,後來賣了。房子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然後我借錢買了房子——首套。
5.有個人名下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均已還清並出售,同時可提供兩套房屋出售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再融資時,首套將被計算在內。
6.壹個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個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可以提供房屋出售證明,申請商業貸款並購買房屋-首套。
7.夫妻,壹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壹方婚前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如果貸款已經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和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壹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壹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首套算。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權機關)核準登記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