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方面,新政提到,降低普通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原則上為25%;各地可下浮5個百分點。鎮江市將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定為20%。
對擁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政策。鎮江首套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確定為30%。
公積金政策方面,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對已結清首筆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40%。
關於購買商品房契稅補貼政策,4月29日,鎮江住建局、發改委、財政局、人民銀行鎮江中心支行、鎮江銀保監分局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通知》,支持房地產市場更好滿足購房人合理住房需求。
《通知》明確,3年內個人在市區(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給予壹次性購買契稅繳納份額80%的契稅補貼。
5月20日,鎮江住建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印發鎮江市購買商品房契稅補貼操作細則的通知》,進壹步落實4月底出臺的鎮江市購房給予80%契稅補貼政策。其中規定,申請人購買的住房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其認定標準為“購買商品住房申請住房補貼時(以網簽合同時間為準),市區範圍內購房人(住房補貼申請人)名下無單獨產權住房;已繳納契稅,辦理了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2022年4月29日(含)至2025年4月28日(含);房屋位於市區(含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中必須有申請人。
同時,《操作細則》明確,壹人只能享受壹次此項契稅補貼政策。不與《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房地產去庫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16號)、《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人才住房政策的意見(試行)》(152號)、《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正真發[2017]14號)、《關於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若幹政策的意見申請人應當自首次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交房屋契稅補貼申請。超過規定期限的,視為放棄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