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確為7家大型中資銀行、17家中型中資銀行、小型中資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 * *五檔機構設定了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上限。其中,大型中資銀行房地產貸款上限定為40%,個人住房貸款上限為32.5%。其他機構關聯貸款占比按不同檔次依次下降。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文彬認為,根據成熟的市場經驗,房地產貸款占比過高,或者在壹定時期內占比上升過快,都會對金融體系造成較大風險。目前,我國房地產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約占全部貸款余額的29%,但部分銀行機構占比很高。比如屢屢沖擊IPO的東莞銀行,最近就被曝出涉房貸款占比過高的問題。根據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對東莞銀行的信用評級報告,“東莞銀行在房地產相關領域的風險敞口比較大,存在業務集中度風險”。
“加強對違規涉房貸款的查處,進壹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是堅持‘房住不炒’的重要舉措。”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房地產分析師夏丹認為,只有少數銀行的個人房貸余額超標,面臨下行壓力。大部分銀行,尤其是大中型銀行,個人房貸額度仍有空間,因此相關政策短期內不會對房貸利率產生太大影響。但對於監管者來說,要防止房地產行業調整可能帶來的風險傳導到金融體系。
可以預計,涉房涉地貸款的核查和管控仍將是後續監管的重點。銀監會在近期召開的2021工作會議中提出,要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點房地產企業融資管理規定。在業內看來,加強房地產貸款的金融監管,正是為了引導資金進壹步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特別是加大對制造業、科技創新、綠色金融、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