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新招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給予每年不低於25萬元的科研和生活補貼,資助期限2年;對出站後留在嘉(來嘉)的博士後,給予最高20萬元的生活補助。
3.對應邀參加加拿大大型人才交流活動的,根據人才所在地區給予500-5000元/人的補貼。對企業參加招才引智活動的,按實際支出給予500-30000元/次的招聘補貼。
4.大專以上學歷人才可優先再就業。允許引進的碩士、博士人才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同住。
5.對於在嘉興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和在企業工作滿2年(事業單位滿3年)的碩士,可初步確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博士後出站人員可直接申請副高專業技術資格認定。
6、列入市優秀人才培訓,可獲得壹次性資助5-8萬元,並在培訓期間享受每月500-1000元的工資津貼。培養期間,優秀人員每年享受1學術休假和1健康體檢。
7、引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財政投資、規劃建設、檢驗檢測、生態環境建設、科研院所等單位急需的人才,可采取設立“特設崗位”等方式實行專家特聘。特設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數、最高級別和結構比例的限制。
8、引進頂尖人才,每人給予不低於200萬元的工作經費和800萬元的獎勵;對引進入選“創新型嘉興精英領軍計劃”的領軍人才,給予200-10萬元的項目資助;其中,35歲以下青年人才獎勵5%。同時在稅收、項目用房、學術活動資助、醫療服務、家屬就業、子女上學等方面給予壹系列優惠政策。
9.在我市小微企業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3000元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嘉興戶籍畢業5年內或嘉興高校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進入嘉興企業的,給予壹次性求職補貼3000元。
10,設立大院名校對接基金,每年安排10萬元支持高校教師和大學生在嘉興創業創新。
11、新取得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企業技術人員,分別獎勵10000元、5000元。企業新獲得具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能人才,符合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分別給予3200元、2500元、1800元的培訓補貼;對納入緊缺職業(工種)的培訓項目,將提高壹定的補貼額度。